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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圣运胜案:高速公路扩建致房屋开裂,行政机关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信息公开答复职责被复议确认违法
来源:北京圣运律所   作者:圣运律师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期限为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需要延长的,应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行政机关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亦未依法延期告知的,即使在复议审理期间补作答复,其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答复职责的行为仍应确认违法。本案复议机关明确了信息公开答复期限的刚性规则。

一、裁判要旨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未作出延期答复决定、未在20个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直至行政复议审理期间才作出书面答复的,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鉴于其已在复议期间作出答复,无必要再责令履行,但应确认其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答复职责行为违法。

二、案件基本信息

案件类型:行政复议(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

审理机关: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委托代理: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律师团队

申请地位:申请人一方(某先生)

争议标的:长深高速公路连云港至淮安段扩建项目施工许可证及申报材料的信息公开答复

审结方式:复议决定确认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信息公开答复职责行为违法

三、案件事实

某先生系当地板浦镇村民,拥有合法房屋一处,占地面积339.29平方米、建筑面积157.77平方米。因"长深高速公路连云港至淮安段扩建工程"项目,其房屋位于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高速公路距离房屋最近距离仅21米。项目施工以来,房屋出现大面积开裂,严重影响居住安全。
2023年9月1日,某先生通过邮政EMS向市交通运输局邮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公开上述项目的"施工许可证及申报材料",要求纸质、邮寄回复。交通运输局于2023年9月2日签收。
交通运输局于2023年9月4日通过顺丰向某先生邮寄了《准予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9月27日就项目施工申报材料能否公开向第三方市铁路事业发展中心征求意见;10月17日收到第三方反馈不同意公开;10月18日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告知申报材料属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应公开,并建议向省交通运输厅申请,同日邮寄送达。
某先生认为交通运输局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答复职责,于2023年10月10日向市人民政府邮寄行政复议申请,请求确认不履行信息公开法定职责行为违法并责令限期履行。复议机关于10月16日受理,后因案件复杂延长办理期限30日。

四、裁判观点与法律适用

复议机关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条、第十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第五项,2017年修正的《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认定:
其一,被申请人具有答复职责。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条、第二十七条,被申请人作为市级人民政府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有作出答复的法定职责。
其二,法定期限为刚性要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本案中,被申请人于2023年9月2日收到申请,没有作出延期答复决定,截至复议机关受理时仍没有作出答复,直至2023年10月18日才作出书面答复。
其三,部分邮寄不等于完整履职。被申请人虽在2023年9月4日向申请人邮寄了部分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但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违反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
其四,补作答复不免除违法确认。鉴于被申请人已在行政复议审理期间向申请人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复议机关认为无必要再责令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若申请人对答复行为不服,可依法另行申请行政复议。
复议机关依照2017年修正的《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决定:确认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信息公开答复职责行为违法。
裁判规则要点:20个工作日的答复期限为刚性要求,延期必须经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即使复议期间补作答复,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职的行为仍应确认违法。

五、法律启示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律师团队律师提醒:政府信息公开是征地拆迁维护权益的重要前置程序,当事人应把握三点。一是申请方式,通过EMS邮寄申请表,保留快递单及网络签收截图,签收日期即为20个工作日期限的起算点;二是期限监督,行政机关超过20个工作日未答复的,无需反复催办,可直接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复议不收费、程序快捷;三是答复审查,对"属过程性信息""属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建议向其他机关申请"等答复内容不服的,可依法另行复议或诉讼,请求撤销答复并责令重新答复。本案当事人从签收超期到申请复议仅一个多月,复议机关最终确认违法,为后续主张房屋开裂损失、核查项目合法性奠定了程序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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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对当事人姓名、具体地方行政地名等进行了脱敏处理。本文案件事实及裁判结果均以相关裁判文书载明内容为依据。
  2026-11-05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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