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申请村务公开遭村委会拒绝后,向县级人民政府申请督办,政府签收申请却长期不作处理,是否构成不履行法定职责?被征收人应当通过何种程序推动政府履行监督公开的职责?
本案中,内蒙古自治区某市某旗一位年近八旬的村民刘老先生,在其承包地因煤矿项目被征收占用后,先后向村委会申请公开地上附着物补偿明细、征地补偿费分配发放等材料,均未获答复;随后向某旗人民政府邮寄《村务公开督办申请书》,政府当日签收却一直未作处理。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刘老先生委托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律师团队律师诉至法院,请求确认政府不履行责令村委会公开村务职责的行为违法并责令履职。
在王有银律师团队的专业代理下,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确认某旗人民政府不履行责令村委会公开村务职责的行为违法,并责令其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对督办申请依法作出处理。
原告: 刘老先生(化名)
诉讼代理人: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律师团队律师
被告: 内蒙古自治区某市某旗人民政府
审理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
案件类型: 行政诉讼(不履行法定职责/村务公开督办)
争议事项: 村委会未依法村务公开时,县级人民政府是否负有调查核实并责令公布的法定职责;政府签收督办申请后不作处理是否违法
案件核心问题: 村民申请村务公开被拒后向县级政府申请督办,政府逾期未作出处理的,是否构成不履行法定职责?
刘老先生系某市某旗某镇某村村民,其合法承包地因当地矿业公司煤矿项目被征收占用。为核实村社土地征收占用及补偿情况,刘老先生向村委会邮寄《村务公开申请表》,申请公开三项材料:一是地上附着物确认签字表、补偿资金到位证明;二是对其承包地进行调查的结果或征收补偿登记情况材料;三是征地补偿费总额、征地补偿费用分配方案及补偿费发放明细。村委会签收申请后,始终未向刘老先生作出书面答复,亦未进行公开。
因村委会逾期不答复,刘老先生于2019年12月30日向某旗人民政府邮寄《村务公开督办申请书》及相关证据,请求政府督办、纠正村委会不予村务公开的问题。旗政府于邮寄当日签收,此后既未调查核实,也未作出任何书面处理,村委会仍未公开。刘老先生遂提起本案诉讼。本案起诉之初曾被一审裁定不予立案,经上诉,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指令立案,案件进入实体审理。
原告(刘老先生)诉称: 村委会签收村务公开申请后逾期不答复,违反《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其依法向旗政府申请督办,政府签收后超过法定期限仍未书面回复,属于行政不作为,严重侵害原告合法权益,请求确认该不履行责令公开村务职责的行为违法,并判令政府及时履行职责,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被告(某旗人民政府)辩称: 其一,原告申请公开的事项不属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条规定的村务公开范围,相关材料并不在村委会保存,村委会已口头告知原告;其二,依据该法第三十一条,只有村委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时政府才有监督职责,既然申请事项不属应当公布范畴,政府未履行责令行为并不违法,原告起诉没有法律依据。被告当庭提交一份事后出具的《情况说明》佐证。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刘老先生向村委会邮寄信息公开申请表,村委会签收后至今未作答复;刘老先生向旗政府邮寄《村务公开督办申请书》,旗政府当日签收,至今未作出处理。
法院认为,《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据此,旗政府在村民向其反映村委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事项或公布事项不真实时,依法负有对反映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相应处理的职责;旗政府签收督办申请后至今未作出处理,构成不履行法定职责。被告当庭提交的事后《情况说明》超过举证期限,依法不予采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年修正)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关于履行判决的规定,法院判决:
确认被告不履行责令某村委会公开村务职责的行为违法;
责令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针对原告提交的《村务公开督办申请书》依法作出处理。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负担。
本案厘清了村务公开监督的职责链条:村委会是公开义务主体,县级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是监督督办主体,二者不可割裂。村民向政府反映后,政府"收而不办"同样违法,法院可以通过确认违法加责令限期处理的方式督促其履职。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律师团队律师提醒广大村民:申请村务公开、申请督办均应采用书面形式,通过可查询签收记录的邮政渠道寄送,保留寄件底单、文件清单与签收截图;一旦政府逾期不作处理,及时提起履行法定职责之诉,不要在反复口头催促中错失时机。政府主张"材料不在村委会保存""不属公开范围"的,应由其举证说明,举证不能应承担不利后果。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对当事人姓名、具体地方行政地名等进行了脱敏处理。本文案件事实及裁判结果均以相关裁判文书载明内容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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