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城管暴力踹居民门,街道办处理态度让公众质疑,临沂城管被菜刀威胁:今日拆迁法律话题
案情简介:5 月 24 日,在山东临沂发生了一起令人愤慨的事件,一段监控记录的视频被广泛传播:“一名城管人员下车后吹着口哨,竟公然踢踹居民大门。”经随行人员提醒有监控后,该城管才离开,然而居民家的门栓已被踹坏。据当事人称,他和街道办租赁了一个废旧的景区,作了工作室的用途,现在街道办说这块地方是违法占用,要求当事人搬离,当事人认为即使该房屋是违法占用,也是街道办违法修建的,在租赁合同期内,城管在执法过程中暴力踹门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居民的权益。而街道办对此事的回应仅是“如有租赁合同可以来申诉”,这样轻描淡写的态度让公众难以满意。如此行径和态度,让公众对执法队伍的素质产生了极大的质疑。
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部门如果要执行行政行为必须遵循法定程序,在执行前必须要以书面形式催告当事人,当事人有陈述申辩权,行政机关应当采纳当事人的意见,最后如果当事人不履行的,行政机关才可能强制执行。本次事件中,城管作为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无论实施什么行为,必须要依法行事,暴力踹门的行为就是明显的违法。
法律依据:
《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履行义务的期限;(二)履行义务的方式;
(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第三十七条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强制执行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三)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在催告期间,对有证据证明有转移或者隐匿财物迹象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立即强制执行决定。
第三十八条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接收或者无法直接送达当事人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
城管作为执法局的工作人员,是城市秩序的守护者,在本次事件中,执法工作人员反而成了法律的破坏者、践踏者。这种行为不仅是砸坏了老百姓的门,更重要的是玷污了老百姓对政府部门的信任。如果这种违法都不受到严惩,那法律的权威何在?我们期待后续处理结果。
拆迁纠纷需要在把控全局的同时,采取多渠道多方式的维权思路,持续全面的推进整个案件。因此,维权有难题,请咨询专业律师,将为你的拆迁全过程保驾护航!
北京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临沂城管打人
●临沂城管被菜刀威胁
●临沂城管举报
●临沂城管6死17伤
●临沂城管被车撞
●沂南城管打人
●临沂城管举报电话是多少
●临沂城管被菜刀威胁
●山东临沂城管投诉电话
●临沭城管打人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城管有权利拆除小区的违章建筑吗怎么处理?城管有权利拖车扣车吗
● 【圣运第1864起胜案】安徽胜案:城管局违反法定程序拆除房屋?圣运律师助力确认违法!
●【圣运第1836起胜案】安徽胜案:城管局以“违建”为由拆除房屋,圣运律师助力确认违法
●【圣运第1805起胜案】陕西拆迁胜案:程序违法,法院撤销秦汉新城管委会《限期搬离通知
●【圣运第1803起胜案】江西拆迁胜案:城管局、镇拆除房屋程序违法,圣运律师助力维
●【圣运第1738起胜案】陕西拆迁胜案:沣西新城管委会信息公开答复不当,圣运律师助当事
内容审核:王学棉律师
来源:头条-山东临沂城管暴力踹居民门,街道办处理态度让公众质疑,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