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项目一定要符合公共利益吗不符合的应该怎么办,征收是否符合公共利益:今日拆迁法律话题
征收项目一定要符合公共利益吗?不符合的应该怎么办?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逐步发展,各地开始大力推进城镇化建设和现代化建设,在此过程中征地拆迁项目在全国各地如火如荼的开展,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可知:“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由此可见,征地拆迁项目实施的主要目的是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很多被征收方在征地拆迁项目中总是不能准确的抓住这个点,今天小编就告诉大家征收项目一定要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对于不符合公共利益需求的征收项目一定要坚决拒绝。
征收项目一定要符合公共利益吗?不符合的应该怎么办?
那么公共利益究竟包括哪些内容呢?我国之前的法律对于公共利益并没有做明确的规定,但是在2011年出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对公共利益进行了简单列举,即:“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1)国防和外交的需要;(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5)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征收项目一定要符合公共利益吗?不符合的应该怎么办?
在实践中,很多被征收方在征地拆迁项目中如果遇到征收决定,即便认为其不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也抱有消极的态度认为,即便这些行政决定以及相关文件不合理,侵犯了我们的权益,也是合法且具有不可抗力的。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对于侵犯我们合法权益的事项,我们可以去选择质疑他们的合法性,捍卫自己的权益。因此,在征地拆迁项目中,大家应当首先根据征收公告判定自己所遇到的征地拆迁项目是否是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如果不是则可以依据征收公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征收方在此类案件中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征收行为是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如果征收方无法证明,则面临征收决定被撤销的风险。
征收项目一定要符合公共利益吗?不符合的应该怎么办?
此外,经常会出现征收方利用公共利益为借口进行强拆,此时被征收方应当明确,即便是强拆,也需要相关的认定程序和实施程序,征收方强行利用这个借口进行强拆的行为,如果不符合法律规定,也属于违法行为,大家一定要刺穿此时所谓的公共利益的面纱,坚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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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李站波律师
来源:中国法院网-征收项目一定要符合公共利益吗不符合的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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