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案例:青海西宁法院再次判决强拆违法!,青海省拆迁:今日拆迁法律话题
西宁城中区砖厂职工拆迁一案,我们之前已经谈过多次。原本以为区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被确认违法后,就能够坐下来和百姓们好好协商了。没想到的是,即使法院出了判决,城中区政府依然强行将其中几户砖厂职工的房屋夷为平地。
原告
马某、李某等人
代理律师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 刘磊、冯凯律师
被告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政府
案情简介
原告等人系西宁市城中区某砖厂职工,因原砖厂倒闭,为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经厂职工代表大会研究,并经舱门街道办事处、城中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用原厂一部分国有土地安置下岗职工,砖厂与职工签订《安置职工协议书》,以土地使用权结算为下岗职工的工龄补偿费,对下岗职工进行一次性安置。
2015年,西宁市人民政府为实施凤凰山快速路新建道路工程建设项目,将原告房屋所在的片区纳入苦水沟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范围。
2016年3月19日,西宁市城中区人政府(以下简称区政府)作出《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城中区凤凰山路A、B、C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决定征收涉案房屋。
(征收决定后经诉讼已被确认违法,详情可点击以下链接:
青海西宁:遭遇违法征收二十五名职工毅然提起诉讼,法院经过审理确认征收决定违法)
但政府给的补偿标准确实太低,最高才补偿1300元每平米,最低补偿1000元每平米,而周围房价至少都四千多一平,还没有给予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房屋的权利,因此原告等人一直没有签订补偿协议。
2018年4月11日,被告未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情况下,组织多人对原告房屋强行拆除,导致原告房屋倒塌不能居住,室内物品被掩埋。
违法点
其实大家都心知肚明,本案的关键就是补偿标准低的可怕。
一千多元每平米的补偿,100平米补偿款才10万元,这10万元在哪能买到100多平米的房子?周边的房屋都至少四千多一平,给的补偿款连付个首付的钱都不一定够!
这就相当于,拆人一座房子,赔人一间厕所。
换你你愿意吗?
我们一直都在说,征地拆迁,要保障被征收户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原来住的舒心的大房子被拆了,之后得到的补偿款不仅不能保障长远生计,甚至连日常生活都无法维持。
除了补偿标准太低之外,城中区政府也完全没有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拆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案中,双方没有签订补偿协议,被告并未对原告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也没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便自行组织人员强制拆除了原告房屋,程序明显违法。
回溯
其实在2017年9月18日,城中区政府就针对砖厂部分职工实施过强拆,随后在万典律师的协助下确认了强拆违法。
(详情可见:
西宁又一确认强拆违法胜诉判决,请还百姓一个安定的生活!)
这份判决书的日期是2018年3月28日,本以为区政府收到判决书后能够有所改善,没想到在4月11日又进行了一次强拆行为。
难道法院的判决你们也无动于衷?百姓的意见你们也置若罔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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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赵明媛律师
来源:中国法院网-征地拆迁案例:青海西宁法院再次判决强拆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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