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西宁案例:房屋被纳入某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强拆房屋一审被确认违法,二审上诉被驳回,青海西宁案例:房屋被纳入某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强拆房屋一审被确认违法,二审上诉被驳回,青海西宁案例:房屋被纳入某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强拆房屋一审被确认违法,二审上诉被驳回。补偿标准如何:今日拆迁法律话题
上诉人
西宁市某区人民政府
被上诉人
马某、李某等四人
代理律师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 冯凯、刘磊律师
案情简介
马某、李某等四人系西宁市某区某砖厂职工,因原砖厂倒闭,为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经厂职工代表大会研究,并经某街道办事处、某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用原厂一部分国有土地安置下岗职工,砖厂与职工签订《安置职工协议书》,以土地使用权结算为下岗职工的工龄补偿费,对下岗职工进行一次性安置。
2015年,西宁市人民政府为实施某快速路新建道路工程建设项目,将原告房屋所在的片区纳入某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范围。
2016年3月19日,西宁市某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区政府)作出《西宁市某区人民政府某区某路A、B、C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决定征收涉案房屋。
(征收决定后经诉讼已被确认违法,详情可点击以下链接:
青海西宁:遭遇违法征收二十五名职工毅然提起诉讼,法院经过审理确认征收决定违法)
但区政府给的补偿标准确实太低,最高才补偿1300元每平米,最低补偿1000元每平米,而周围房价至少都四千多一平,还没有给予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房屋的权利,因此马圣运等人一直没有签订补偿协议。
2018年4月11日,被告未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情况下,组织多人对原告房屋强行拆除,导致原告房屋倒塌不能居住,室内物品被掩埋。
违法点
其实大家都心知肚明,本案的关键就是补偿标准低的可怕。
一千多元每平米的补偿,100平米补偿款才10万元,这10万元在哪能买到100多平米的房子?周边的房屋都至少四千多一平,给的补偿款连付个首付的钱都不一定够!
这就相当于,拆人一座房子,赔人一间厕所。
换你你愿意吗?
我们一直都在说,征地拆迁,要保障被征收户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原来住的舒心的大房子被拆了,之后得到的补偿款不仅不能保障长远生计,甚至连日常生活都无法维持。
除了补偿标准太低之外,某区政府也完全没有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拆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案中,双方没有签订补偿协议,被告并未对原告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也没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便自行组织人员强制拆除了原告房屋,程序明显违法。
之后青海省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如下判决:某区政府强拆行为被确认违法后,向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经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决,驳回了某区人民政府上诉请求,维持了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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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刘伟涛律师
来源:头条-青海西宁案例:房屋被纳入某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强拆房屋一审被确认违法,二审上诉被驳回,青海西宁案例:房屋被纳入某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强拆房屋一审被确认违法,二审上诉被驳回,青海西宁案例:房屋被纳入某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强拆房屋一审被确认违法,二审上诉被驳回。补偿标准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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