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公房拆迁离婚安置房怎么办,单位公房拆迁后的离婚安置房处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相关规定。以下是针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一、确定安置房性质首先,需要确定拆迁安置房的性质,即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
单位公房拆迁后的离婚安置房处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相关规定。以下是针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确定安置房性质
首先,需要确定拆迁安置房的性质,即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
房屋来源:如果拆迁的公房是夫妻一方在婚前取得的个人财产,且婚后未对房屋进行扩建、添附或征收差价补偿,那么拆迁后的安置房通常归该方个人所有。
婚后贡献: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后共同对拆迁前的公房进行了扩建、添附等贡献,或者共同支付了征收差价补偿,那么拆迁后的安置房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处理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此,对于拆迁后的安置房,应遵循以下处理原则:
协议优先:夫妻双方应首先尝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分割方案。这可以包括确定房屋的归属、补偿款的分配等具体内容。
法院判决: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房屋的实际情况和夫妻双方的贡献程度,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三、具体操作建议
在处理拆迁后的离婚安置房时,建议注意以下几点:
收集证据:保留与拆迁安置房相关的所有文件和资料,如拆迁协议、安置房产权证等。这些证据将有助于证明房屋的来源和性质。
咨询专业人士:在处理过程中,可能需要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和程序。因此,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或法律机构,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妥善处理。
综上所述,单位公房拆迁后的离婚安置房处理应根据房屋的性质和具体情况来确定。在处理过程中,应遵循协议优先和法院判决的原则,并咨询专业人士以确保权益得到保障。
公房也称公有住房,一般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归国家所有,即承租人仅有相应使用权利。公房的承租人因为对房屋不具有产权,因而没有处分的权利,所以在离婚时,如果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不成,或者经当事人双方单位或有关部门调解不成的,人民法院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坚持男女平等和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原则、考虑双方的经济收入、实事求是、合情合理地判决公房由一方承租使用,承租方对另一方可以进行适当的经济补偿。
一、北京公租房政策
北京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直管公房管理的意见,提出综合房屋维护管理成本等因素,对直管公房租金标准实行动态调整。同时,有序推进平房直管公房申请式腾退。
1、建立直管公房信息管理平台
意见所称直管公房是指通过接管、收购、新建等方式形成,在市、区两级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政府授权的单位名下的公有房屋。
意见提出,经营管理单位要做好直管公房承租人认定与变更、租赁合同履约管理、租金收缴、纠纷调处等管理工作,对危险房屋及时加固、修缮和改造。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加强对承租人的管理。
2、不得擅自转租、转让、转借
承租人应按租金标准及时足额缴纳租金,不得擅自转租、转让、转借;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使用用途,不得利用房屋进行违法违规活动。
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各区建立直管公房信息管理平台,并与北京市住房信息系统对接,实现直管公房信息动态监管。
3、给予租金减免或补贴
综合房屋维护管理成本等因素,对直管公房租金标准实行动态调整。对属于低保、低收入家庭的承租人可给予租金减免或补贴。
4、严禁直管公房违规转租转借
违规转租、转借是指承租人本人、配偶及子女均不在承租的直管公房内居住,擅自安排其他人员居住的行为。
经营管理单位通过承租人身份智能识别系统和日常巡查、举报核实等渠道,发现存在违规转租、转借行为的,应当及时进行规劝、纠正;
对拒不改正或规劝整改两次后仍违规转租、转借的,可依照合同解除租赁关系,收回房屋。严禁直管公房使用权交易。
5、承租人交回使用权获货币补偿
意见提出,推动核心区历史文化街区平房腾退和修缮。有序推进平房直管公房申请式腾退。
鼓励承租人自愿交回直管公房使用权;承租人申请交回直管公房使用权并由经营管理单位收回的,经营管理单位适当给予承租人货币补偿。
承租人交回使用权后,可以申请购买区政府提供的共有产权房或承租公租房,符合条件的优先配售配租。
6、鼓励承租人平移置换
东城、西城区政府可综合考虑区域规划、工作计划、申请腾退居民的住房困难情况等因素,确定申请腾退家庭腾退顺序。
东城、西城区政府制定鼓励承租人平移置换到其他院落直管公房居住的相关政策,实施整院腾退和修复。
7、改善自建房内居民居住条件
意见明确,对完成腾退的房屋,经营管理单位应及时恢复胡同四合院原有布局,拆除违法建设,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改善居住环境。
具备条件的房屋或院落,依据保护规划及相关导则,经批准可适当利用地下空间,坚决杜绝私挖乱建。
经营管理单位要在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和城市规划的前提下,对完成恢复性修建的房屋进行合理经营利用。
8、自愿拆除自建房由区政府直接配租公租房
改善长期居住在自建房内居民的居住条件。对长期居住在自建房内,有本市户籍,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北京市无正式住房,自愿拆除自建房并将户口迁出的,可由区政府直接配租公租房。
9、自管公房单位情况
历史文化街区的自管公房单位与相关区政府协商移交自管公房产权并转化为直管公房后,其承租人自愿腾退或平移置换的,可按照上述政策办理。
二、什么是小产权回迁房
大产权房是指拥有全部产权的房屋。
根据国务院《关于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中规定:凡按市场价购买的公房,购房者能够拥有全部产权。市场价也就是住宅市场的行市价格或牌价价格。国家和地方政府不予压低和抬高,随行就市,任由买卖双方商定,只要双方能接受,即可成交。按照市场价购得住宅的房主,也就拥有了住宅的各项支配权利,也就是拥有了房屋、住宅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
小产权房又称乡产房、村产房、使用权房。按国家相关规定,房屋产权证当由房管部门统一发放,是包括产权使用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完全产权。而小产权,则由乡镇府或村委会盖章证明其权属,只包括房产使用权而不包含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不完全产权。
如果有土地证的回迁房是有大产权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法律分析:离婚时拆迁补偿的安置房,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司法解释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单位公房拆迁离婚安置房怎么办理
●单位公房拆迁离婚安置房怎么办手续
●单位分的公房拆迁
●单位公房拆迁补偿
●单位公房拆迁安置政策
●单位公房拆迁补偿
●离婚后公房拆迁
●单位公房拆迁离婚安置房怎么办手续
●单位公房拆迁前进行产权置换
●住单位公房拆迁有补偿吗
●房管局不肯变更承租人名字,房管局公房变更承租人: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公房拆迁如何分配?房屋拆迁公房有拆迁补偿吗: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2020年公房拆房赔偿新政策?2024公房拆迁的程序是怎样的: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北京公房腾退 补偿,交多少年社保可以领退休金: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白塔寺公房腾退是按户口还是人口,西城区腾退我有户口没房屋问这次腾退我能得到安置补偿?: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东城国子监腾退补偿标准,北京直管公房腾退补偿办法: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北京南八宝腾退公房和私房补偿标准,北京鼓楼腾退私房补偿标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北京直管公房腾退补偿办法,北京直管公房的腾退政策是什么: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直管公房腾退补偿细则,直管公房腾退补偿的具体细则是什么?: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通州南大街公房腾退怎么补偿,通州南大街公房腾退怎么补偿?: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北京市打过直管公房承租权确权的句子有哪些,北京公房使用权交易难迈大步: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北京公房使用权交易难迈大步,北京公房可以买卖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北京市后海全院腾退最新规定,北京直管公房腾退补偿办法: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公房承租人死亡后拆迁问题?公房承租人去世拆迁安置房子女如何继承: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北京直管公房合居问题解决方案,北京市直管公房管理办法: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公房拆迁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公房拆迁补偿款归单位还是归个人: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承租公房 拆迁?公房拆迁承租人可以拿到拆迁补偿吗: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直管公房腾退补偿的具体细则是什么?,北京直管公房腾退补偿办法: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公房拆迁与户口有关系吗现在?公房拆迁与户口有关系吗: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公房拆迁 承租人死亡 按遗产处理?受益人相继去世,公租房拆迁利益该归谁: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内容审核:张曙光教授
来源:中国法院网-单位公房拆迁离婚安置房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