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退养还滩政策推进过程中,不少养殖户面临海域使用权收回后的补偿难题。广东养殖户孙先生在辽宁盘锦经营的海参养殖事业,便因这一政策陷入...

在“退养还滩”政策推进过程中,不少养殖户面临海域使用权收回后的补偿难题。广东养殖户孙先生在辽宁盘锦经营的海参养殖事业,便因这一政策陷入困境。幸运的是,他得到圣运律师的专业助力,维权之路终见曙光。
孙先生是辽宁省盘锦市的海参养殖户,持有合法有效的海域使用权证。几年前,盘锦市发布《“退养还滩”湿地修复的通告》,明确将依法提前收回未到期的海域使用权。几年后,当地相继发布补偿通告及工作细则,允许符合条件的养殖户申请提前退出并获得相应补偿,补偿额度由第三方机构评估确定。
孙先生按要求提交了提前退出申请,政府委托评估机构给出每亩1300余元的补偿标准。但是该标准远不足以弥补其实际损失,孙先生未能与相关部门签订补偿协议。不久后,他养殖海参所用的房屋、进出水闸门等设施被野蛮拆除,屋内财物及圈养的海参也未能得到妥善处理,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对此,孙先生通过EMS向县人民政府邮寄《安置补偿申请书》,政府签收后却迟迟未作出答复。在多次沟通无果后,他决定委托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圣运律师帮助他确认政府未履行安置补偿职责的行为违法,并责令其履行补偿义务。
接受委托后,圣运律师第一时间全身心投入案件梳理,尽显专业素养与强劲办案能力。
1、细致梳理证据链:律师全面收集海域使用权证、各类政策通告、评估结果公示、安置补偿申请书邮寄凭证及物流截图、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此前相关行政裁定书等关键证据,完整还原案件事实,为诉讼筑牢坚实基础。
2、精准定位争议焦点:针对被告提出的“未实施海域收回行为”“原告超起诉期限”等抗辩理由,律师逐一拆解分析。通过深入解读政策文件、核查实际拆除行为,明确政府已实际收回海域使用权,且起诉期限应从政府签收补偿申请却未答复之日起算,有力驳斥了被告的抗辩主张。
3、专业把控法律适用:律师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行政诉讼法》等相关规定,明确政府提前收回海域使用权必须给予相应补偿,且履行补偿职责是政府的法定主动职责,为当事人维权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
4、庭审据理力争:庭审中,圣运律师清晰陈述案件事实,逻辑严密地呈现各项证据,围绕争议焦点展开激烈辩论,充分阐述政府未答复补偿申请、未履行补偿义务的行为违法性,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圣运律师的主要代理意见,作出判决:
确认被告县人民政府未在法定期限内对原告的安置补偿申请作出答复的行为违法;责令被告县人民政府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对原告的安置补偿申请作出书面答复。
1. 提前收回海域使用权的补偿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三十条,因公共利益需要,原批准用海的人民政府提前收回海域使用权的,必须对海域使用权人给予相应补偿,这是政府不可推卸的法定职责。
2. 起诉期限的认定: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并非从争议发生时起算,本案中,起诉期限应自原告向政府提交补偿申请、政府签收后未答复之日起计算,这一认定确保当事人拥有充分时间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3. 信访方案不否定法定补偿:此前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作出裁定,政府通过信访渠道出台的转产优惠通告,不否定此前确定的法定补偿方案,养殖户仍有权依据原补偿文件主张合法补偿。
“退养还滩”是一项生态保护政策。它指政府依法收回用于水产养殖的滩涂,拆除养殖池塘等相关设施,再通过疏通水道、种植植被等方式修复滩涂的原生态,以此改善湿地生态环境、恢复生物多样性。该政策推进中应依法对养殖户给予补偿,还会通过置换海域使用权、提供转产优惠等方式,减少养殖户的经济损失。
本案确认政府未履行答复义务行为违法的判决,为养殖户孙先生的后续主张补偿扫清了重要障碍,他的经济损失有望得到挽回。同时,圣运律师代理得这起胜案,也为同类“退养还滩”“退养还湿”政策下的养殖户维权提供了可借鉴的成功案例,让更多权益受损的养殖户知晓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