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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补偿先强推”模式行不通了!圣运律师精准击破诉讼时效与程序违法双防线

  • 发布时间:

    2025-12-08 13:51:09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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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拆迁领域中,先拆后补或只拆不补是侵害被征收人权益的典型顽疾。当负责具体实施的街道办以超过诉讼时效和程序合法为双重盾牌时,普通百...

“未补偿先强推”模式行不通了!圣运律师精准击破诉讼时效与程序违法双防线

征收拆迁领域中,“先拆后补”或“只拆不补”是侵害被征收人权益的典型顽疾。当负责具体实施的街道办以“超过诉讼时效”和“程序合法”为双重盾牌时,普通百姓的维权之路往往举步维艰。然而,在河南省焦作市的一起案件中,面对街道办事处的强制清理行为,圣运律师团队凭借对行政程序法和诉讼时效规则的深刻理解,精准出击,成功帮助委托人确认了强推行为违法,为后续争取公平补偿铺平了道路。本案清晰地划出了一条红线:任何征收行为,都必须严格遵守“先补偿、后搬迁”的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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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基本案情:大棚一夜被推平,补偿问题悬而未决
 

 

本案当事人徐先生(化名)是河南省焦作市某村的村民,在村北合法承包了土地用于经营蔬菜种植,并建有温室大棚等农业设施。2023年,因当地一所中学项目建设需要,徐先生的承包地被纳入征收范围。

 

徐先生虽然知晓征收事宜,但对于具体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始终未能与征收实施单位——某街道办事处达成一致。关键的补偿协议一直未能签订。

 

徐先生措手不及的是,在未接到任何合法强制拆除决定、也未获得任何补偿的情况下,20238月,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及机械,将其承包地上的温室大棚、机井、水泥地面等地上附着物强行推平清理。赖以生存的生产设施一夜之间化为废墟,而应得的补偿却遥遥无期。

 

02
维权过程与焦点:圣运律师两线作战,破解时效与程序难题
 

 

面对财产的重大损失,徐先生决定委托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团队维权。圣运律师介入后,迅速分析案情,指出本案维权面临两大核心挑战,并制定了针对性的诉讼策略。

 

焦点一:诉讼时效之辩——维权是否“为时已晚”?

 

在法庭上,街道办事处提出了强有力的抗辩理由:徐先生2025年才提起诉讼,距离20238月的强推行为已过去一年半,早已超过了《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的“一年”最长起诉期限,请求法院直接驳回起诉。

 

这成为本案程序上的首要障碍。如果法院采纳该意见,案件将无法进入实体审理,徐先生的实体权利也就无从谈起。圣运律师对此早有准备,向法庭明确指出: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并非简单的行为发生日。行政机关在实施强制行为时,并未告知徐先生起诉期限。根据法律规定,在这种情况下,起诉期限从公民知道或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有一个“从知道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底线。关键在于,徐先生在权利受损后并未怠于行使权利。圣运律师向法庭提交了关键证据,证明徐先生早在202311月,即强推行为发生后的三个月内,就已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此次起诉是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内积极维权的延续。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圣运律师的观点,认定原告起诉未超期限,扫清了案件进入实体审理的最大程序障碍。

 

焦点二:行为合法性之辩——“为了项目建设”就能强推吗?

 

突破了时效防线后,案件进入实体审理的核心:街道办事处的强推行为是否合法?街道办事处辩称,其征收行为程序完备,已张贴各类公告,补偿款也已预留,强推是为了保障市重点教育项目的建设进度。

 

圣运律师对此进行了层层驳斥:

 

1. 程序绝对违法:律师强调,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明确规定,征收的核心环节是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达不成协议的,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安置决定。若被征收人仍不交出土地,必须由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本案中,既无补偿协议,也无补偿决定,更未经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街道办自行组织力量强推,完全规避了法律设置的所有监督和救济程序,属于严重的程序违法。

 

2. “先补偿、后搬迁”原则不可违背:圣运律师指出,法律之所以设定严格的征收程序,就是为了保障“先补偿、后搬迁”这一基本原则落到实处。无论补偿款是否“预留”在账户里,只要未实际支付给被征收人,或未以其他法定形式完成补偿安置,就不能动被征收人的财产分毫。街道办事处“钱已备好,随时可领”的说法,不能成为其违法强拆的理由。

 

3. 主体与权限违法:律师进一步指出,街道办作为基层派出机构,在法律上并无独立的征收决定权和强制执行权。其实施的强制清除行为,缺乏法律授权。

 

法院经审理,完全认同圣运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明确指出:涉案土地虽因建设需要应予清理,但被告在未解决补偿问题、未履行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强制推平地上附着物,没有法律依据。最终,判决确认街道办事处于202384日实施的强制推平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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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圣运律师说法:程序是维权的生命线,时效意识是关键
 

 

本案的胜诉,是程序正义的胜利,也是专业法律策略的胜利。圣运征地拆迁律师团队结合此案,为广大被征收人总结了以下至关重要的启示:

 

第一,牢牢树立“程序优先”的维权意识。 圣运律师在处理征收案件时,始终将审查行政机关行为的程序合法性作为突破口。很多看似“势在必行”的征收项目,一旦放在法律程序的放大镜下审视,会发现其在公告期限、征求意见、协议签订、决定作出、申请执行等各个环节存在瑕疵甚至严重违法。本案中,街道办跳过所有法定步骤直接强推,是典型的程序硬伤,这成为了诉讼中最易被法院认定违法的关键点。

 

第二,高度重视诉讼时效,行动务必迅速。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短于民事诉讼,且规则复杂。圣运律师提醒,在权益受到行政机关侵害时,第一时间咨询专业律师并启动法律程序至关重要。本案中,如果徐先生没有在202311月就首次提起诉讼的行为,很可能因“超过起诉期限”而丧失诉权。律师的专业判断和及时介入,成功保住了当事人的诉讼资格,这是维权成功的基石。

 

第三,区分“征收程序”与“强制程序”。 圣运拆迁律师指出,被征收人常有一个误区,认为政府发布了征收公告就可以直接拆房收地。实际上,征收决定、补偿方案公告等属于“征收程序”,而拆除房屋、清理土地属于“强制执行程序”。两者之间隔着签订协议、作出补偿决定、申请法院执行等多道法律关卡。行政机关绝不能以“征收合法”来论证“强制拆除合法”。本案判决清晰地区分了这一点,否定了街道办“为项目进度可强推”的错误逻辑。

 

第四,违法确认判决是后续索赔的“通行证”。 确认强拆行为违法,其意义绝不仅仅是一纸胜诉判决。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这份“确认违法”的判决,是当事人后续申请行政赔偿的必备前提和最强证据。它从根本上否定了行政机关行为的合法性,为当事人主张大棚重建费用、农作物损失、停产停业损失等各项赔偿诉求,打开了法律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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