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小贴士:政府信息公开的常见问题解答,政府信息公开若干问题的规定:今日拆迁法律话题
政府信息公开是征地拆迁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我们在与被拆迁人的交流过程中,总结了一些政府信息公开的常见问题。今天就带您了解一下政府信息中的常见问题必备小贴士。
问题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简单来说,就是您有需要就可以按照法定程序申请信息公开。具体是不是可以公开,行政机关会做出相应的答复。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问题二:申请信息公开得到的回复是属于不应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所以行政机关应当向您说明理由,如果理由不合理,可以进行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问题三:申请信息公开得到的回复是涉及商业机密
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但是,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
在现实生活中,涉及商业机密不予公布往往是一个借口。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先看看自己申请的信息是否涉及商业秘密,如果未涉及可以进行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算高。
问题四:行政机关应当怎么提供给我相关信息
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
以上就是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常见问题。如果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问题有疑问,欢迎随时联系我们。我们将以专业的律师团队,热情的服务态度,敬业的工作精神,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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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李娜娜律师
来源:临律-必备小贴士:政府信息公开的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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