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女士在武汉市某区拥有房屋一套。2017年9月19日,郭女士的房屋被区政府强制拆除。
【委托人】:郭女士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告人】:区建设局
【案号】:(2018)鄂0111行初127号
【案情回顾】
郭女士在武汉市某区拥有房屋一套。2017年9月19日,郭女士的房屋被区政府拆除。郭女士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获知,自己所居住的地区并没有相关的征收信息,目前实施的建设项目并未得到规划许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郭女士向区建设局邮寄了《查处违法建设行为申请书》。
区建设局于2018年1月11日作出《回复》,告知郭女士“建设局没有查处违法行为的相关权限,已经将违法建设情况向区城管部门通告,处罚流程正在进行中”。看到房屋被拆,违法建设未被叫停,郭女士决定提起行政诉讼,来到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王有银律师对案件情况进行了细致地研究,迅速制订了办案方案,并指派团队专业律师出庭应诉。
法院审理认为,《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从事施工的企业未取得许可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该责令改正,且《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中也有规定,城乡建设部门负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行为。
【判决结果】
最终,法院判决区建设局对郭女士提交的《查处违法建设行为申请书》履行查处职责并书面回复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