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农村宅基地确权时间表,一、北京市农村宅基地确权时间表1、1982年2月国务院发布《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之前农村居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施行后未经拆迁、改建、翻建的,可以暂按现有实际使用
一、北京市农村宅基地确权时间表
1、1982年2月国务院发布《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之前农村居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施行后未经拆迁、改建、翻建的,可以暂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2、1982年2月《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发布时起至1987年1月《土地管理法》开始施行时止,农村居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其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超过部分按1986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及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处理后,按处理后实际使用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3、符合当地政府分户建房规定而尚未分户的农村居民,其现有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可按现有宅基地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4、非农业户口居民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5、接受转让、购买房屋取得的宅基地,与原有宅基地合计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允许继续使用的,可暂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6、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7、按照确权规定,确定的宅基地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可以在土地登记卡和土地证书内注明超过标准面积的数量,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确定使用权,其超过部分退还集体。
8、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9、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二、农村宅基地确权的具体流程;
1、申报
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然后由调查组负责收集申报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门对权属进行审核。
2、权属调查
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在宅基地调查过程中,本宗地使用者和相邻地使用者应按通知规定时间内到场共同指界,对双方共同确认的用地界线和界址点进行签名、盖章,如不能参加指界的,应书面委托代理人出面指界。
3、审核与公告
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者的名称、地址、准予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面积、坐落、四至范围等。
4、审批
公告期满,土地权利者及其他土地权益有关者对土地登记审核结果未提出异议的,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登记发证的意见,由市(县)人民政府领导签章,并加盖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
法律分析:关于宅基地确权截止时间的具体详细日期,要据当地政府部门安排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三条 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屋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
法律分析:宅基地确权最新政策,这七类宅基地不能确权:1、新审批的宅基地2、修建在农村规划范围外的房屋3、改变宅基地使用性质的4、买卖的来的宅基地也是不能确权的5、宅基地存在归属争议和手续不全的宅基地6、非法占用的宅基地,7、违规占用农用地建设的房屋,此外,非法占有耕地建房的宅基地,这种更不会给确权,还有可能会被处罚,要求恢复耕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四条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的,应当以户为单位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没有设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应当向所在的村民小组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宅基地申请依法经农村村民集体讨论通过并在本集体范围内公示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2021年9月1日生效)
●北京市农村宅基地确权新政策
●一宅两户2个户主拆迁怎么赔偿
●北京市农村宅基地确权时间表格
●一宅两户怎么确权登记
●北京市农村宅基地确权时间表最新
●北京市农村宅基地确权时间表图片
●北京市农村宅基地确权什么时候开始
●一宅两户2个户主拆迁怎么赔偿
●北京市农村宅基地确权由哪个部门的管理
●北京宅基地确权政策2020
●怀柔农村宅基地确权要自己申请吗,北京怀柔县城宅基地怎么确权: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放弃老宅以新房确权安置,原老宅的法定继承人能否获得拆迁利益?,拆迁安置的权益可否继承: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确权后的征地补偿分配政策是什么?,土地确权后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纠纷怎么解决,农村土地确权纠纷怎么解决: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承包的土地确权后可以再确权吗,承包的土地能确权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想问一下河北省农村宅基地怎么确权登记?,河北省农村宅基地如何确权登记: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雄县农村宅基地确权,想问一下河北省农村宅基地怎么确权登记?: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确权不合理怎么办?向哪里投诉有效?,土地确权不合理如何投诉: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河北省农村房屋确权新政策是怎么样的,河北农村宅基地确权政策有哪些: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昌平启动 宅基地确权登记流程,北京市农村宅基地确权时间表: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乡村宅基确权,有住房但没有院墙,如何确权,宅基地确权有争议如何解决: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外嫁女是否有权享有土地承包权,土地确权后外嫁女的土地在娘家的确权后归谁所有?: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平谷区农村宅基地开始确权了吗,农村土地确权宅基地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平谷区宅基地确权时间,北京市平谷区农村宅基地新规定: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平谷区宅基地确权时间,北京市平谷区农村宅基地新规定: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民法典规定房屋确权案是否专属管辖,房屋确权案是否专属管辖: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房山区宅基地确权最新规定,房山区宅基地申请条件: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宅基地房纠纷中,法院一定会采纳评估报告吗?,宅基地确权有争议如何解决: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确权人死后土地归谁所有,父母去世土地归谁所有: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确权后征用补偿款应交给谁,没有确权的土地被征用需要赔偿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内容审核:吴海丽律师
来源:临律-北京市农村宅基地确权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