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这个养殖场在禁养区内,必须拆,没有补偿。”
如果你是安徽的养殖户,这句话你一定听过。推土机开到门口,环保部门的人拿着一纸文件,告诉你“这是政策,没得商量”。很多养殖户一听“环保”两个字就怂了,乖乖签字,空手走人。
大错特错。
“环保”不是免死金牌,更不是不给补偿的借口。2026年的法律框架下,因禁养区划定导致养殖场关停搬迁,不仅有补偿,而且补偿义务主体明确、标准清晰、程序严格。今天这篇文章,就把“环保拆迁”背后的法律逻辑和补偿规则,给你掰开了揉碎了讲清楚。
很多人以为划了禁养区,养殖场就该无偿关闭。这是对法律最大的误解。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白纸黑字写着:
因划定禁止养殖区域,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致使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补偿。
这条法律确立了三个铁律:
第一,补偿义务主体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不是村委会,不是环保部门,是政府。 很多地方让村委会跟你谈补偿,这是程序违法。
第二,补偿的法理基础是“信赖利益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明确指出: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划定禁养区之前即已开始经营养殖场,行政机关应参照当地专项整治方案的奖补标准,对当事人因强制拆除所造成的损失给予公平合理赔偿或补偿,且不得低于其他同类情形养殖场的补偿标准。
第三,“环保”不是万能理由。 根据《行政强制法》,即使是违法建筑,行政机关也必须依法走完催告、公告、限期拆除等程序,不能一纸通知就强推。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安置补助费为4至6倍,每公顷最高不超过15倍。安徽各地执行标准不同,但有一个底线——不能低于区片综合地价。如果补偿方案明显低于周边同类土地的征收标准,你可以直接申请行政复议。
这一项是2026年司法实践中最大的突破。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九条,养殖权是用益物权,其价值必须与土地使用权分开单独计价。
最高人民法院在相关案件中确立的规则非常明确:收回水域滩涂使用权实行货币补偿的,应当依法支付水域滩涂使用权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水域滩涂附着物和养殖产品补偿费。翻译:你的养殖证不是废纸,它值真金白银。很多地方把养殖权打包进土地补偿里,这是违法的,你有权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
包括养殖舍、饲料仓库、增氧设备、通风设备、温控设备、围墙、道路、水电设施等,按重置成本结合成新率评估补偿。砖混结构一般在150–300元/平方米,钢架结构200–400元/平方米,简易棚舍80–150元/平方米。
有手续的养殖场,补偿标准不得低于评估价的100%。
活的猪、鸡、牛、羊,全部要算钱。根据品种、数量、市场价格综合确定。2026年参考标准:种羊3000–8000元/头,生猪1500–3000元/头,蛋鸡/肉鸡20–50元/只。原则一致——按征收公告发布时的实际存栏量和市场价计算。
这是禁养区拆迁中最容易被忽略、金额最大的一项。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停产停业损失按近三年平均利润×停产停业期限计算,期限一般为6至12个月。对于养殖周期长、资金沉淀大的工厂化养殖,应向12个月上限靠拢。
2026年有个新趋势:如果你是企业化经营(有营业执照、有纳税记录、有财务报表),法院越来越倾向于按“预期可得利益”来算,补偿可能比历史利润还高。
案情回顾: 安徽蚌埠的王先生在当地建有养殖厂房及配套设施用于牛羊养殖,合法持有营业执照、土地租赁合同等权属证明。因自然灾害原因,部分养殖设施被压塌,王先生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进行重建修整。
王先生本想和征收部门协商征收事项,却收到了蚌埠市生态环境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没过多久,相关工作人员在未出示任何执法文件的情况下,对养殖场大门、围墙等设施实施了强制拆除,养殖场工作人员还因此遭受人身伤害。
圣运律师介入: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发现王先生大体上都是合法养殖,多项证件齐全。有关部门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关注整改项目”为由,认定养殖场属于违章项目,说强拆就强拆,连相应补偿都没有,存在明显违法点。
维权策略: 王有银律师作出办案策划后,指派团队专业律师具体执行。律师团队从强制拆除程序入手,通过信息公开、查处等程序搜集证据,针对违法强拆行为提起诉讼程序。随后,律师将关注点瞄准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地生态环境局在整改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下,就作出了处罚决定,明显程序不合法。
裁判结果: 法院支持了圣运律师的意见,判决确认撤销蚌埠市生态环境局作出的处罚决定书,强拆行为也被确认违法。
案情回顾: 杨先生在大冶市经营养殖场。2018年12月,因新高速公路项目获批,养殖场被纳入征收范围。指挥部单方评估的补偿金额杨先生不予认可,其自行委托的评估行政机关也不认可。2020年8月和10月,镇政府在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分两次强制拆除了养殖场的地上附属物。2021年,法院终审判决确认镇政府强拆行为违法。
圣运律师介入: 强拆被确认违法后,杨先生申请行政赔偿,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代理后,将争议焦点集中在强拆造成的地上物损失、经营损失等“直接损失”上,避免案件久拖不决。
裁判结果: 在法院主持调解下,镇政府于2023年4月15日前,一次性赔偿养殖场各项经济损失185.84万元,款项汇入经营者个人账户。
案情回顾: 蚌埠市某养殖场经营者张先生,2021年8月,镇政府组织人员强行拆除了养殖场的大门、围墙、路面及摄像头。事后,该强拆行为被法院生效判决确认违法。但在赔偿阶段,镇政府态度强硬:“你这是建在基本农田上的违建,拆你是为了环保整改,一分钱都不该赔!”张先生主张的23万余元损失被全盘否定。
圣运律师解析: 律师指出,即使养殖场确属违建,镇政府强拆时未履行催告、公告等法定程序,该行为已被确认违法。“程序违法”是独立的侵权行为,由此造成的合法财产损失(如大门、摄像头等可移动设备),镇政府必须赔偿。依据《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造成财产损害的,受害人有权取得赔偿。“违建”不等于“零赔偿”。
裁判结果: 法院判决镇政府在判决生效起30日内,赔偿养殖场损失10000元(大门、围挡、摄像头折价)。
击破: 没环评确实影响补偿金额,但不意味着没有补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规则,养殖户长期投入经营、政府长期未予查处,征收时应当保护这种信赖利益,不能简单以手续不全为由不予补偿。无手续的酌情给予补偿,有手续的按评估价100%补偿。
击破: 即使被认定为违建,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行政机关也必须依法履行催告、公告、限期拆除等法定程序。没有走完程序就强推,就是程序违法,你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安徽蚌埠张先生养殖场案中,圣运律师正是抓住镇政府未履行催告、公告等程序这一点,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赔偿。
击破: 补偿方案公示期间,养殖户有权申请听证会。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补偿方案不符合规定的,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不开听证会就强行推进,程序违法。
击破: 很多地方用“限期”来逼养殖户低价签约。但法律明确规定,即使超过期限,强制拆除也必须走法定程序,而且补偿标准不得低于同类情形的补偿标准。
| 证据类型 | 具体内容 | 作用 |
|---|---|---|
| 权属证据 | 养殖证、土地承包合同 | 证明养殖权合法性 |
| 经营证据 | 近三年经营流水、完税证明、营业执照 | 证明停产停业损失 |
| 建设证据 | 建房合同、购置发票、设备清单 | 证明附着物价值 |
| 环评证据 | 环评批复或已提交环评的证明 | 证明合法经营 |
| 现场证据 | 存栏量照片视频、设备清单 | 证明养殖物价值 |
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收到报告后法定期限内必须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评估基准日滞后、以历史低价取代市场价的,均可作为合法复核事由。
补偿方案公示期内,主动申请参加听证会,就补偿标准、评估方法、项目完整性等问题集中表达诉求。
协商无果的,在清退决定或补偿决定作出后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已经被强拆了,直接申请国家赔偿。
“环保”二字,不该成为压在养殖户头上的一座山。法律已经把规则写得清清楚楚——养殖权独立补偿、存栏物足额评估、停产停业损失完整覆盖、清退程序合法合规。这四条底线,一条都不能破。
给全国所有养殖户三句话:
第一,证要全。 养殖证、环评、营业执照,能办的赶紧办,这是你谈判的筹码。
第二,证据要留。 经营流水、完税证明、存栏记录,平时就要存档,拆迁时才有弹药。
第三,程序要走。 评估复核、听证会、60天复议、6个月诉讼——每一步都有法律保护,别因为怕麻烦就放弃。
在这片土地上养了十几年的猪、牛、羊、鸡,不是谁一句“环保”就能抹掉的。法律给了你武器,就看你敢不敢拿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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