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言
来自湖北的颜先生(化名),他的果园在2020年11月被多部门联合强制清除,补偿协议也未签订。颜先生四处维权,却因搞不清到底是谁干的、告错了对象而屡屡碰壁。面对这一困局,颜先生找到了圣运律师事务所。圣运律师凭借对土地管理法和行政诉讼法中责任主体认定规则的精准把握,在法庭上据理力争,最终法院判决确认镇政府强制清除地上附着物的行为违法。
案情溯源:征地批复尚未下达,果园凌晨惨遭平推
颜先生村内拥有合法的承包地13.48亩,地上栽种有果树和果苗,并建有房屋。2018年,因高速路工程建设,颜先生的土地被纳入征收范围。
颜先生认为补偿标准过低,一直没有与征收方签订补偿协议。2019年12月,颜先生向湖北省人民政府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得到的答复是:“截至目前,你要求获取的该地块征地批文不存在。”也就是说,在2019年底,案涉土地根本没有合法的征地批文。
2020年11月4日上午,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打破了乡村的平静。颜先生的果园已经被夷为平地。现场有镇政府工作人员和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工作人员参与维持秩序。
圣运拆迁律师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机关没有直接强制清除地上附着物的权力,必须先完成补偿安置工作,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圣运律师介入:精准定位“责任主体”核心
圣运律师团队接手此案后,第一时间对案件的全部材料进行了细致梳理,包括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强推前后的现场照片、以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具的《情况说明》等。
圣运律师敏锐地捕捉到本案的核心问题:强制清除地上附着物的责任主体究竟是谁?
圣运团队精准锁定了本案的三大关键突破口:
1.镇政府是法定的征迁实施主体。根据公安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公安县集体土地上房屋搬迁安置补偿指导意见(试行)》,各乡、镇(场)为所辖区域内集体土地上房屋搬迁责任主体,各村(居)委会为搬迁实施单位。这一文件实际上赋予了镇政府组织实施征迁的行政主体资格。
2.村委会的“助征”行为应视为接受镇政府委托。桥岭村村委会在庭审中承认,其采取了“助征”方式清除颜先生的地上附着物。圣运律师指出,村委会不具备强制执行的职权,其实施的强制行为可视为接受镇政府的委托,法律责任应由镇政府承担。
3.征地批复下达前的强推行为违法。国家自然资源部的征地批复于2021年2月10日才下达,而强推行为发生在2020年11月4日,此时征地批复尚未作出。即便后续取得了批复,也不能溯及既往地使之前的强推行为合法化。
在圣运律师的专业指导下,颜先生向县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确认四被告强制清除地上附着物的行政行为违法。
圣运律师据理力争,法院判决镇政府承担违法责任
圣运律师在庭审中强调:
第一,镇政府不能以“维稳”为由推卸责任。公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已向法院出具《情况说明》,明确载明“经查,系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这一官方文件直接锁定了责任主体。
第二,村委会的“助征”行为本质上是行政权力的延伸。村委会虽然享有经营管理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的权利,但并不具备强制执行的职权。其在土地征收过程中采取“助征”方式清除地上附着物的行为,是对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提供辅助和助力,产生的法律责任应当由具有行政管理职权的行政机关承担。
第三,强推行为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征收集体土地应当在完成补偿安置工作的情况下,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由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未达成补偿协议、未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未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下,直接强制清除地上附着物,严重违反法律规定。
法院经过审理,最终采纳了圣运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作出判决:确认被告镇人民政府强制清除原告颜从节土地地上附着物的行政行为违法。
维权成果:法院判决一锤定音,强推违法终获确认
随着法槌落下,这起历时近三年的强制清除地上物案终于尘埃落定。县人民法院的一纸判决,不仅确认了镇政府强制清除颜先生果园的行为违法,更重要的是,它厘清了镇政府、村委会在征收中的法律责任边界。
本案核心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第四十五条: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其作出的责令交出土地决定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人已经依法得到安置补偿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安置补偿,且拒不交出土地,已经影响到征收工作的正常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
圣运护航:捍卫每一位被征收人的合法补偿权益
圣运拆迁律师在此郑重提示:在征地拆迁中,征收方在未达成补偿协议、未取得征地批复、未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下,直接强推土地、强拆房屋的行为,严重违反法律规定。很多被征收人因为搞不清谁是责任主体、告错了对象,导致维权陷入僵局。
实践中,不少被征收人面临着“果园被强推、房屋被强拆,却不知道告谁”“村委会说是‘助征’,镇政府说是‘维稳’,互相推诿”等困境。圣运律师事务所深耕征地拆迁领域多年,在处理此类涉及责任主体认定和违法强推确认的复杂案件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如果您也遇到了类似的困扰,比如土地或房屋被强推强拆后找不到责任主体、补偿协议未签就被暴力清场、行政机关互相推诿等问题,请不要犹豫,立即联系圣运律师事务所。
【关于圣运征地拆迁律师团】
圣运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律师团专注于征地拆迁法律服务,业务范围涵盖房屋征收、土地征收、集体土地拆迁、企业拆迁、违法强拆维权等。团队成员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曾协助数千名被征收人争取合理补偿,累计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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