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 环保拆迁 集体土地 企业 国有土地 强拆维权 工程占地 农田征收
电       话: 400-1598098 咨询热线: 13811117637

关于定金合同生效日期要从哪一天开始计算,定金合同的生效时间怎么算啊: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 发布时间:

    2024-08-04 13:32:15
  • 作者:

    圣运律师
  • 字体大小

    []

关于定金合同生效日期要从哪一天开始计算,根据《担保法》第90条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关于定金合同生效日期要从哪一天开始计算,定金合同的生效时间怎么算啊: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一、关于定金合同生效日期要从哪一天开始计算

根据《担保法》第90条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二、定金时限最长多长时间

法律分析:买房下定金后一般三十个工作日之内交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三、定金合同的生效时间怎么算啊

定金合同的生效时间的的计算方式: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交付定金的期限就是定金合同的履行期限,因此在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时,就是定金合同生效的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北京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定金合同的生效日期

定金合同从订立起生效

定金合同从什么之日起生效

定金合同期限

定金合同从( )之日起生效

定金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定金合同自什么之日起生效

定金合同从订立起生效

定金合同从什么起生效

定金合同 生效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迁安房屋买卖定金纠纷应当如何处理,迁安房屋买卖定金纠纷应当怎么处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交了定金还能修改贷款吗,交定金贷款无法办理?定金能否退还?: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不退还的定金如何开票,没有合同的定金可以退么: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定金能否在未签合同前退回?,定金没签合同能退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朋友说违建房租可以找关系搞定金付了没有搞定能否起诉,出租违建房屋房东算是诈骗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民法典新增法考系列之特殊动产物权变动与“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买狗付定金后不想要应该怎么办?,买狗付定金后不想要怎么办: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委托别人买房签定金可以吗,买房交定金可以委托他人交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买狗付定金后不想要怎么办,买狗付定金后不想要应该怎么办?: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定金不得超过总价的20%且不高于,定金不得超过总价的20%: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法律规定定金不退如何投诉,不退定金怎么投诉: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合同中关于定金退还的规定,定金退还的法律规定: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旅游社未签合同收定金合法吗,旅游社未签合同收取定金是否合法?: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福建房屋定金纠纷诉讼时间有限制吗,福建房屋定金纠纷打官司时效有什么要求: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如果房屋定金交了反悔怎么办?如果房屋申请了保全任然被强拆怎么办: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内容审核:吴海丽律师

来源:中国法院网-关于定金合同生效日期要从哪一天开始计算,

热门阅读
相关推荐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拆迁律师  征地律师  征地拆迁补偿  版权所有 ©2015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10444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