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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私合伙制的分类,公司制与合伙制的区别有哪些?: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 发布时间:

    2024-07-25 12:37:02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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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私合伙制的分类,公私合伙制的分类2 1、国外常用PPP分类方式简介由于世界各国1意识形态的不同;2处于PPP的不同发展阶段;3使用的术语不同;4对于同一个概念的理解不尽相同;这就给PPP的分类带来了很大麻烦。从笔者查阅的资料来看,各国或国

公私合伙制的分类,公司制与合伙制的区别有哪些?: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一、公私合伙制的分类

公私合伙制的分类2.1、国外常用PPP分类方式简介由于世界各国1意识形态的不同;2处于PPP的不同发展阶段;3使用的术语不同;4对于同一个概念的理解不尽相同;这就给PPP的分类带来了很大麻烦。从笔者查阅的资料来看,各国或国际组织对PPP的分类有十几种之多,其中多数是按广义的PPP进行分类的。以下分别列举出几种有代表性的分类方法,供参考。(1)世界银行世界银行综合考虑资产所有权、经营权、投资关系、商业风险和合同期限等角度,将广义PPP分为服务外包、管理外包、租赁、特许经营、BOT/BOO和剥离六种模式。如下表所示:表1 世界银行的PPP分类[6]PPP Option(PPP类型)Assets ownership(产权)O&M(经营和维护)investment(投资)Commercial risk(商业风险)Duration(合同期限)Service contract(服务外包)公共部门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公共部门公共部门1–2年Management contract(管理外包)公共部门私人部门公共部门公共部门3–5 年Lease(租赁)公共部门私人部门公共部门共同分担8–15 年Concession(特许经营)公共部门私人部门私人部门私人部门25–30 年BOT/BOO私人部门和公共部门私人部门私人部门私人部门20–30 年Divestiture(剥离)私人部门或私人部门和公共部门私人部门私人部门私人部门永久(2)联合国培训研究院联合国培训研究院按照狭义PPP进行分类,认为世界银行PPP分类选项中的Concession、BOT和BOO三类模式称为PPP,而外包、租赁和剥离不属于PPP范畴,如图1所示。图中左侧阴影表示私人部门参与程度,右侧阴影表示公共部门参与程度,其他各术语中文意思与表1相同。图1 联合国培训研究的PPP分类[2](3)欧盟委员会欧盟委员会按照投资关系将PPP分为传统承包、一体化开发和经营、合伙开发三大类。传统承包类是指政府投资,私人部门只承担项目中的某一个模块,例如建设或者经营。一体化开发类是指公共项目的设计、建造、经营和维护等一系列职能均由私人部门负责,有时也需要私人部门参与一定程度的投资。合伙开发类通常需要私人部门负责项目的大部分甚至全部投资,且合同期间资产归私人拥有。表2 欧盟委员会的PPP分类[3]PPP 类型具体模式备注传统承包类Service Contract、O&M、Leasing租赁也属于私人承包类,这一点与上面两种分类有所不同一体化开发和经营类BOT、Turnkey有时Turnkey也用DBO来表示,即全承包或“交钥匙”合伙开发类Concession、DivestitureConcession包括DBFO Concession、BOOT Concession等,Divestiture包括BOO等(4)加拿大PPP国家委员会加拿大PPP国家委员会按照转移给私人部门的风险大小将广义PPP细分成了12种模式,参见表3。(表中箭头方向表示转移给私人部门的风险越来越大)表3 加拿大PPP国家委员会的PPP分类[4]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ContractO&M经营和维护Design BuildDB设计-建设Design Build Major MaintenanceDBMM设计-建设-主要维护Design Build Operate (Super Turnkey)DBO设计-建设-经营(超级交钥匙)Lease Develop OperateLDO租赁-开发-经营Build Lease Operate TransferBLOT建设-租赁-经营-转让Build Transfer OperateBTO建设-转让-经营Build Own TransferBOT建设-拥有-转让Build Own Operate TransferBOOT建设-拥有-经营-转让Build Own OperateBOO建设-拥有-经营Buy Build Operate BBO购买-建设-经营

二、有限合伙制有哪些制度特征

法律分析:合伙企业不同于公司,有限合伙企业是相对于合伙的一种特殊形式,并且有限合伙人也必须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一定的责任。有限合伙是合伙的一种,不具备法人资格,对外在整体上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十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

第六十一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三、公司制与合伙制的区别有哪些?

公司制企业和合伙制企业区别:定义不同;当事人承担的责任不同;利润分配方式的不同;企业形式的不同;法律主体地位的区别;产权结构方面的区别;其他区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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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王四新律师

来源:头条-公私合伙制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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