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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拆迁系列之:圣运出手,争取合法权益不愁

  • 发布时间:

    2018-07-30 15:3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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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概要】 陈先生等人是福建省福州市一个村子里的村民,在这里过着平静安稳的生活,然而,这种幸福的生活却被2011年11月政府做出的

【事实概要】
       陈先生等人是福建省福州市一个村子里的村民,在这里过着平静安稳的生活,然而,这种幸福的生活却被2011年11月政府做出的一个征收决定给打破了,陈先生在没有得到任何预先告知、未经确认、听证的情况下,其房屋就被拆迁,家人颠沛流离。陈先生等人对政府的这种行为深恶痛绝,但是又束手无策,不知如何争取合法权益。在百般懊恼甚至已经绝望的情况下,陈先生等人来到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委托王有银主任律师团队的王有银律师为其争取合法权益。
【办案掠影】
 
抉择——向国务院申请裁决还是向法院起诉?
       面对案件,陈先生陷入了两难的境地,王有银律师根据多年的办案经验和精准的专业知识以及对案件的整体分析,做出最终决定——向国务院申请裁决!裁决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的批复属于违法,及时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目前王有银律师已经为陈先生等人申请了国家赔偿。
 
论战——省政府的批复是否违法?
       王有银律师认为,福建省政府的闽政地[2004]85号批复,无论从实体到程序上均系违法。首先,在实体上,批复涉及的征地行为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19条之规定。其次,在程序上,福建省政府在用地人未提供法定的征地报批材料的情况下批准征地,不符合国土资源部《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第10条之规定。  
       最终,国务院采纳了王有银律师的观点,确认福建省政府的批复违法。
 
【律师看法】
       王有银律师表示,在征地拆迁案件,因为时间紧,所以争取合法权益时机很重要,很多百姓有时抱有侥幸心理,总认为政府不一定真的来拆,结果贻误争取合法权益的最佳时机。一旦房屋被拆,争取合法权益的难度会加大、时间会延长。本案中,福建省政府在国务院多次派人前去协调的情况下还明知故犯,拒不更正错误的行政行为,更体现了我国部分地方政府的法治水平有待加强,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仍然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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