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语
征地征收必须严格限定在省级政府批复范围内,超出批复面积占地属于明确违法行政行为。实务中,不少地方自然资源部门超占土地后,仅发放少量青苗补偿,以 “社保已代缴、全部补偿到位” 为由拒绝足额赔偿集体土地损失。本案中,四川江油某村民小组遭遇 13.602 亩土地被超范围违法征收,江油市自然资源局拒付土地补偿费,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赵雪玲律师代理村组提起行政赔偿诉讼,法院采纳代理意见,判决自然资源局补足土地补偿费 132399.77 元,为集体土地被违法侵占的村集体维权提供典型参考。
一、案件概况
江油市自然资源局依据两份四川省政府征地批复,获批征收原合江村七组(现庞家场村 21 组)252.09 亩集体土地,但实际签订征地协议时征收面积达到 265.6920 亩,超批复违法占用土地 13.602 亩,该地块自 2016 年 11 月被占用开发,至今未补办合法征地手续。村民此前起诉确认超占征地行为违法,绵阳中院出具生效判决认定行政行为违法,因土地已开发无法恢复原状未判令退地。2020 年 9 月村民代表邮寄行政赔偿申请,自然资源局签收后超两个月未作出任何答复,村民小组先后两次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经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案件由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原告起诉要求按照最新区片地价赔付 13.602 亩土地全部损失,并额外主张五年土地种植收益损失,而自然资源局辩称原告起诉超期、所有补偿款项均已通过青苗费发放、社保代缴方式足额落实,不存在额外损失,双方就此产生巨大争议。
二、圣运律师办案思路:精准抓住三大法律漏洞,逐一击破被告抗辩
漏洞一
被告主张 “超起诉期限” 无法律依据,律师厘清国家赔偿时效逻辑
被告以 2019 年确认违法判决作出时间起算,主张原告时隔 2 年起诉超期。
圣运律师辩驳要点:
1.国家赔偿 2 年时效,自当事人知道行政行为侵权起算,但必须先履行书面申请赔偿前置程序;
2.原告 2020 年 9 月正式邮寄赔偿申请,行政机关签收后拒不答复,依据《国家赔偿法》第十四条,赔偿义务机关 2 个月不答复,权利人可在 3 个月内起诉;
3.此前撤诉仅为更换管辖法院,不属于放弃实体索赔权利,本次起诉未超过法定时限,法院完全采纳该观点,驳回被告时效抗辩。
漏洞二
被告混淆 “社保安置费用” 与 “土地补偿费”,违规截留应拨付村集体土地补偿款
被告核心说辞:所有补偿全部用于村民社保缴纳,不存在欠付补偿。
圣运律师核心辩驳(本案胜诉关键):
1.依据川办函〔2008〕73 号、四川省征地补偿政策:土地补偿费全额支付给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补助费优先用于社保,不足部分由政府补足,二者法律用途完全分离,不能混同抵扣;
2.案涉 13.602 亩超占土地,区片地价分为 20% 土地补偿费、80% 安置补助费:安置补助费仅能用于村民社保,本案安置补助费不足以覆盖社保支出,政府财政补足,无可分配结余;土地补偿费法定归属村集体,不得直接抵扣社保,被告仅发放少量青苗费 6779.7 元,未支付土地补偿费,差额属于直接财产损失;
3.根据最高法行政赔偿司法解释:违法征收土地行政赔偿数额,不得低于合法征收应得补偿权益,违法占地不能以社保代缴为由免除支付土地补偿费法定义务。
漏洞三
被告适用老旧产值标准,律师主张适用最新区片综合地价计算损失
被告坚持按照 2014 年统一年产值 2430 元计算全部损失,拒绝适用 2020 年最新区片综合地价。
圣运律师辩驳:
1.案涉土地至今无合法征地批复,属于持续违法占地,计算赔偿应适用一审审理时现行有效最新补偿标准(川府函〔2020〕185 号);
2.江油农用地区片地价 51300 元 / 亩,集体建设用地按 0.5 倍折算,以此核算土地总价值,符合《土地管理法》公平补偿原则;
统一年产值仅用于青苗、短期种植收益,不能替代土地本身价值补偿,二者属于不同损失范畴,不能混为一谈。
补充辩驳:关于土地种植收益(5 年产值损失)为何未获法院支持
律师虽完整提交年产值政策文件、损失计算依据,但法院认定:本案已按完整区片地价赔付土地本身价值,国家赔偿遵循损益相抵、仅赔偿直接损失原则,土地价值赔偿已填平全部财产损失,重复主张种植收益无法律依据,故该项诉求未支持。律师尊重法院裁判逻辑,聚焦土地补偿费核心诉求全力争取。
三、案件胜诉判决结果
“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经审判委员会讨论,作出最终判决:
1.判令被告江油市自然资源局于判决生效 30 日内,赔偿原告村组土地补偿费差额132399.77 元;
2.驳回原告主张 5 年土地年产值损失的其他诉讼请求。
判决金额计算逻辑(法院采信圣运律师核算标准)
3.13.5285 亩农用地、0.0735 亩农村建设用地按最新区片地价核算土地总价值,拆分出 20% 土地补偿费后,扣除被告已发放的青苗费 6779.7 元,最终确定自然资源局需补足 132399.77 元集体土地补偿款。
四、圣运律师专业提醒:村集体遭遇超批复违法占地维权实操建议
征地时务必核对省级政府征地批复红线面积,若实际占地超出批复范围,第一时间收集征地相关材料起诉确认征地行为违法,这是申请行政赔偿的基础;维权时要严格履行赔偿前置程序,书面邮寄赔偿申请并留存全部物流、文书证据,行政机关逾期不答复才可起诉;同时分清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法定用途,行政机关不能用社保费用抵扣本该发放给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计算赔偿标准优先采用案件审理时最新的区片综合地价,不要接受行政机关给出的早年低价标准,完整留存批复、补偿协议、转账凭证、政策文件等全部证据,必要时委托专业征地维权律师厘清款项法律边界,追回集体土地损失。
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核心财产,行政机关征地必须严守批复红线,超范围占地本身即是严重违法。当自然资源部门以社保、青苗补偿为由规避土地补偿责任时,村集体无需妥协。圣运律师提醒广大村民小组、村委会,遇到违法超占土地,通过 “确认违法 + 行政赔偿” 组合诉讼路径,借助专业律师厘清补偿款项法律边界,依法追回集体土地损失,守住村集体共同财产。
【关于圣运征地拆迁律师团】
圣运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律师团专注于征地拆迁法律服务,业务范围涵盖房屋征收、土地征收、集体土地拆迁、企业拆迁、违法强拆维权等。团队成员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曾协助数千名被征收人争取合理补偿,累计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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