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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政企纠纷案例:企业因政府承诺而搬迁却蒙受巨额损失,圣运律师助其追回340余万补偿!

2026-06-30 14:03:35

导语

征地拆迁中,企业因响应政府号召而投入建设,却因政府规划的变动导致血本无归,这样的遭遇令人扼腕。江西宜春的江先生(化名)就陷入了这样的困境:他的公司在乡镇政府的招商引资下落户建厂,却因土地性质问题被责令整改;在政府承诺另寻新址并给予补偿后,又因新项目规划调整而被挪出了征收范围,导致高达六百多万的投资打了水漂。面对政府的推诿和不作为,江先生找到了圣运律师事务所圣运律师凭借精湛的专业能力和对信赖利益保护原则的深刻理解,最终通过行政诉讼,为当事人赢得了超过340万元的补偿款,成功打破了维权僵局。


基本案情:响应政府号召建厂,却因规划变动陷入绝境

江先生是江西省宜春市的居民。2019年,他响应乡镇政府的招商引资号召,成立了一家建材有限公司,准备在当地开办一家机制砂加工厂。在公司设立过程中,镇政府不仅参与了选址,还出具了办理相关手续的介绍信,并承诺会协助办理土地手续。江先生基于对镇政府的信任,投入了大量资金,按照政府的要求选址并开始建设厂房、购置设备。

然而,好景不长。2020年6月,因部分设施涉嫌侵占基本农田,自然资源部门向公司下达了《整改通知书》。镇政府随即出面,要求公司停工并拆除部分设备,同时承诺会为公司另寻合适的地址进行建设。出于对政府的信任,江先生忍痛拆除了已建成的部分设施,并在镇政府的指引下,在他址开始了新一轮的建设。

就在江先生以为一切重回正轨时,更大的变故发生了。2021年初,区内引进了一休闲旅游项目,计划占用江先生公司的场地。镇政府再次通知江先生停止投资建设,并明确承诺会在该征收项目中,为他解决因前期拆除和二次建设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有了政府的承诺,江先生再次停下了手头的工程。

然而,在随后的搬迁补偿协商中,因双方对补偿数额存在分歧,镇政府竟直接将江先生的公司从旅游项目的征收范围内调整了出去。这意味着,江先生的公司既无法继续在原址生产,也无法在新址完成建设,更无法获得任何征收补偿。他的公司彻底陷入了瘫痪,前期投入的数百万元资金也面临着全部付诸东流的危险。

圣运拆迁律师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行政机关应当恪守诚实信用原则,保护行政相对人对其合法行为的合理信赖。当行政机关的承诺或行为导致相对人产生信赖并为此付出代价后,行政机关不得随意改变或否认,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圣运律师介入:精准定位“信赖利益保护”,直击政府违约核心

在长达两年的维权无果后,2023年初,江先生慕名找到了圣运律师事务所。圣运律师团队接手此案后,迅速对案件的全部材料进行了细致梳理,包括镇政府出具的各类文件、信访回复、资产评估报告等。

圣运律师敏锐地抓住了本案的核心——信赖利益保护原则。圣运团队指出,镇政府的一系列行为,从最初的招商引资、参与选址,到后来的承诺另寻新址、承诺在征收项目中解决损失,都构成了让江先生产生合理信赖的基础。正是基于这种信赖,江先生才一次次地听从政府指令,投入资金、拆除设备、停止建设,最终导致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圣运律师精准锁定了本案的三大关键点:

1.镇政府是适格的补偿责任主体。镇政府作为招商引资的发起方和土地管理的属地政府,其行为直接导致了江先生的损失,理应承担补偿责任。

2.镇政府的行为构成了行政不作为。镇政府先是要求江先生搬迁,后又将其排除在征收范围之外,对由此产生的损失,镇政府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定职责,但其却以种种理由推诿,构成行政不作为。

3.江先生的损失有据可查。江先生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详细列出了各项损失,包括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搬迁费、待摊费用等,总计高达672万余元。

在圣运律师的专业指导下,江先生于2023年1月正式向镇政府邮寄了《补偿申请书》,要求其依法履行补偿职责。然而,镇政府却以“诉讼主体不适格”、“起诉超期”、“申请回复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等理由,拒绝了江先生的请求。

面对镇政府的强硬态度,圣运律所没有退缩。圣运律师果断代理江先生向县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令镇政府支付因调整征收范围而使原告遭受的信赖利益损失补偿费。

圣运律师于法庭之上据理力争,法院判决镇政府担责六成

在法庭上,双方的辩论激烈。镇政府坚持其答辩观点,试图撇清责任。而圣运律师则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充分的证据,逐一驳斥了对方的论点。

圣运律师强调,镇政府虽然没有直接的征收主体资格,但其作为招商引资的发起方和土地管理的属地政府,在项目推进过程中扮演了关键角色。镇政府为江先生的公司出具报告、参与选址、承诺办理手续,这些行为足以让一个理性的市场主体产生信赖。尤其是在发现土地问题后,镇政府不是依法关停,而是以存在其他项目为由与江先生协商搬迁,这进一步强化了江先生的信赖。

法院经过两次公开开庭审理,最终采纳了圣运律师的代理意见。法院在判决书中明确指出:

镇政府应对企业的错误选址承担一定责任。镇政府未审核企业租用的土地是否符合建厂政策,反而为其出具办理手续的请示,存在过错。

镇政府的行为给企业造成了明显的信赖。镇政府在收到自然资源部门的督办通知后,未采取实质性关停措施,反而以新项目为由与企业反复协商征迁,这种行为构成了默认和信赖基础。

镇政府应对搬迁反复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镇政府通知企业不再征收后,未及时评估企业的经营条件,导致企业设备拆除、无法继续经营。

最终,法院判决西村镇政府对江先生公司的信赖利益损失承担主要责任,比例为60%。在具体赔偿数额的计算上,法院最终判决镇政府向江先生的公司补偿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搬迁费等各项损失共计342.483504万元


圣运成果:法院判决一锤定音,企业终获340余万补偿

随着法槌落下,这起历时近四年的信赖利益补偿案终于尘埃落定。县人民法院的一纸判决,不仅为江先生挽回了34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更重要的是,它确立了信赖利益保护原则在招商引资领域的司法实践标杆。

江先生在收到判决书后激动不已,他对圣运律师团队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给予了高度的评价。他表示,如果没有圣运律师的精准分析和坚持不懈的努力,自己很可能至今仍在维权的泥潭中挣扎,这笔巨额的损失也将无从追讨。

本案核心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三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据职权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张行政机关补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信赖利益保护原则:行政相对人基于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合理信赖而作出的行为所产生的正当利益,应当受到法律保护。行政机关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其行政行为。

圣运护航:捍卫每一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圣运拆迁律师在此郑重提示:在招商引资和征地拆迁过程中,政府的行为和承诺往往会对企业的投资决策产生决定性影响。当企业基于对政府的信赖而投入大量资金后,政府却因自身原因或政策变化导致企业利益受损,企业完全有权依据信赖利益保护原则主张补偿。

实践中,许多被征收人或投资人面临“政府承诺不兑现”、“规划变动致损”、“补偿申请被踢皮球”等困境,往往因为不懂法、不知如何收集证据、不清楚维权路径而错失良机。圣运律师事务所深耕征地拆迁领域多年,在处理此类涉及信赖利益保护的复杂案件上积累了极为丰富的经验。

圣运律师团队始终坚持“以个案推动法治”的理念,致力于为每一位委托人提供专业、高效、全面的法律服务。无论是面对强大的行政机关,还是错综复杂的法律关系,圣运律师都将以最专业的态度、最严谨的策略,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如果您也遇到了类似的困扰,比如因政府规划调整导致企业投资受损、因征收补偿不合理而陷入僵局,请不要犹豫,立即联系圣运律师事务所。


【关于圣运征地拆迁律师团】

圣运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律师团专注于征地拆迁法律服务,业务范围涵盖房屋征收、土地征收、集体土地拆迁、企业拆迁、违法强拆维权等。团队成员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曾协助数千名被征收人争取合理补偿,累计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

如果您在征地拆迁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欢迎随时联系圣运征地拆迁律师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