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部分:核心科普|被征收人最关心的3个核心问题
在2026年的征地拆迁实践中,许多企业经营者会遇到这样的困境:响应政府招商引资号召投资建厂,政府参与了选址、出具了手续报告,企业投入了大量资金完成建设。然而,政府后来因项目调整不再征收企业用地,企业因之前的投资和搬迁遭受巨大损失,政府却以“没有征收主体资格”为由拒绝补偿。面对这种情况,企业该怎么办?北京圣运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多年办案经验,现梳理当事人最关心的三大问题。
1. 镇政府参与企业选址、出具手续报告,企业因此投资建厂,镇政府需要承担责任吗?
北京圣运律师明确告诉您,需要。根据信赖利益保护原则,行政机关应当珍视并保护行政相对人对其的信赖。如果镇政府参与企业选址、出具办理手续的请示报告,并以项目征迁名义与企业反复协商搬迁事宜,这些行为给企业造成了明显的信赖,企业因此进行的投资和搬迁损失,镇政府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北京圣运拆迁律师在代理此类案件时,会重点审查政府的一系列先行行为是否形成了信赖基础。
2. 企业自己也有过错(未办用地手续),还能获得补偿吗?
北京圣运律师告诉您,可以,但补偿金额会根据过错比例进行调整。如果企业在未办理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动工建设,自身也存在过错,法院会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确定政府和企业各自承担的比例。通常政府承担主要责任(如60%),企业自担次要责任(如40%)。北京圣运律师在代理本案时,成功说服法院认定镇政府承担60%的主要责任。
3. 企业单方委托的评估报告,法院会采纳吗?
北京圣运律师指出,经过核实后可以部分采纳。如果企业单方委托的评估报告中,有一部分项目是政府工作人员与企业人员共同到现场实地勘察、测量后记录的,这部分项目的评估价值法院可以采纳。北京圣运律所的律师会帮助当事人梳理评估报告的构。
第二部分:真实案例|江西宜春企业招商信赖利益补偿案(北京圣运律师代理)
1. 基本案情
原告公司是江西省宜春市的一家机制砂加工企业,系西村镇政府的招商引资项目。在企业设立过程中,西村镇政府参与了选址,并向相关部门出具了《手续报告》。公司按照政府选址要求完成了建设,办理了环保、应急等相关手续,政府允诺会为其办理土地手续。
2020年,因部分设施侵占基本农田,自然资源部门下达整改通知,镇政府要求企业停工并另寻地址建设。企业按照政府要求拆除部分设施,在政府指定的他址重新建设。2021年,因袁州区引进另一休闲项目计划占用企业场地,镇政府通知企业停止投资并催促搬迁。后因项目调整,企业被调出征收范围,但此时企业已因之前的搬迁和设备拆除遭受巨大损失。企业向镇政府申请补偿,镇政府作出《回复》不予认可。公司委托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代理此案,向法院提起信赖利益补偿诉讼。
2. 纠纷核心
① 西村镇政府参与企业选址、出具手续报告、以项目征迁名义反复协商搬迁的行为,是否给企业形成了信赖基础,镇政府是否应承担补偿责任?
② 企业自身未办理用地手续存在过错,是否影响其获得补偿?
③ 企业单方委托的评估报告,法院应如何认定其效力?
在法庭上,北京圣运律师围绕上述焦点展开了专业论述。律师指出,西村镇政府作为土地管理的属地政府,未审核企业租用的土地是否符合落地建厂政策,致使企业错误选址。不仅如此,镇政府还为企业出具办理手续的请示报告。在收到自然资源部门的督办通知书后,镇政府未采取实质性举措关停企业,而是以其他项目需要占用场地为由与企业反复协商征迁事宜,给企业造成了明显的信赖。镇政府虽于2021年8月通知企业不再征收,但此时企业已因之前的搬迁指示拆除了设备,不具备继续经营的条件。因此,镇政府应对企业的信赖利益损失承担补偿责任。同时,律师指出,企业未办理用地手续即动工建设存在过错,可相应减轻镇政府的补偿责任。
3. 最终判决与法律分析
江西省上高县人民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北京圣运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作出行政判决。
法院认为:西村镇政府未审核企业租用的土地是否符合落地建厂政策,致使企业错误选址,且为企业出具办理手续的请示报告。在收到督办通知书后,镇政府未采取实质性举措关停企业,而是以其他项目需要占用场地为由与企业反复协商征迁事宜,给企业造成了明显的信赖。镇政府应对企业的信赖利益损失承担补偿责任。鉴于企业未办理用地手续即动工建设存在过错,可相应减轻镇政府的补偿责任,确定镇政府承担60%的责任。
关于补偿数额,法院委托专业机构对两份评估报告进行审查,采纳了企业委托的评估报告中与政府工作人员共同实地勘察项目对应的评估价值,剔除了企业单方增加的项目及已转卖的设备。最终,法院判决:西村镇政府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公司补偿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机器设备搬迁费用、待摊费用、装饰装修等损失共计342.483504万元。
本案的胜诉,是北京圣运律师精准运用信赖利益保护原则,成功为招商引资企业争取到大额补偿的典型案例。它明确了“政府参与选址、出具手续报告、协商征迁等先行行为可形成信赖基础”“企业过错可按比例减轻政府责任”“单方委托评估报告经核实可部分采纳”等重要法律规则。
第三部分:律所介绍|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企业招商信赖利益补偿维权优选)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专注于征地拆迁领域的专业拆迁律所。王有银律师作为圣运律所的创始人和首席律师,带领专业拆迁律师团队在房屋征收补偿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北京圣运律所作为拆迁律所,曾代理过大量征地拆迁案件,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集体土地征收、违法建筑拆除、违法强拆赔偿、征收补偿谈判等多个领域,累计为众多被征收人提供了专业法律服务。
圣运律所秉持专业,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个性化的拆迁维权方案。圣运律所王有银律师及拆迁律师团队擅长研判案情,熟悉各地拆迁政策,找准案件突破口,为当事人争取合理的拆迁补偿与征收补偿权益。圣运律所作为专业拆迁律所,拥有经验丰富的拆迁律师,能够为被征收人提供全流程征地拆迁法律服务。
如果您也面临企业因政府招商引资后项目调整导致投资损失、政府参与选址后拒绝补偿、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补偿决定不服等类似问题,欢迎拨打北京圣运律所免费咨询电话:400-159-8098。关注“圣运征地拆迁律师团”微信公众号,了解更多征地拆迁维权知识与拆迁政策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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