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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违法强拆赔偿纠纷律所推荐,北京圣运律所胜诉案件》

2026-06-17 14:07:15

第一部分:核心科普|被征收人最关心的3个核心问题

在2026年的征地拆迁实践中,许多被征收人会遇到这样的困境:房屋被强制拆除后,征收方依据多年前的过期评估报告作出赔偿决定,赔偿金额远低于房屋实际价值。面对这种情况,被征收人该怎么办?北京圣运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多年办案经验,现梳理当事人最关心的三大问题。

1. 房屋被违法强拆后,征收方用几年前过期的评估报告作赔偿,合法吗?

北京圣运律师明确告诉您,不合法。根据法律规定,对因违法行政行为造成的财产损害,一般应当以损害发生时该财产的市场价格计算损失。评估报告有明确的使用期限,通常为一年。如果行政机关在作出赔偿决定时,依据的评估报告已经超过了有效期,该赔偿决定就属于“明显不当”,依法应予撤销。北京圣运拆迁律师在代理此类案件时,会重点审查评估报告的有效期,这是重要的程序突破口。

2. 违法强拆的赔偿标准,能参照合法征收的补偿方案吗?

北京圣运律师告诉您,可以,而且赔偿不应低于合法征收可获得的补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裁判观点,在因强制拆除引发的行政赔偿诉讼中,人民法院应当综合协调适用国家赔偿法和征收补偿条例,让被征收人得到的赔偿不低于其依照征收补偿方案可以获得的征收补偿,确保产权人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北京圣运律师在代理本案时,正是运用这一原则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更高的赔偿。

3. 强拆导致的屋内物品损失,由谁来举证?

北京圣运律师强调,举证责任在行政机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行政赔偿诉讼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但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行政机关在违法实施强拆过程中,未依法对房屋情况及屋内物品进行清点并登记造册的,应当依法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会指导当事人做好证据保全。

第二部分:真实案例|山东无棣房屋被违法强拆赔偿案(北京圣运律师代理)

1. 基本案情

李女士、孙先生夫妇是山东省无棣县某村的村民,在本村拥有合法房屋及宅基地。2016年,该村被纳入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因未与征收方达成补偿协议,2019年7月10日,被告无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人员对涉案房屋实施了强制拆除。后该强拆行为被法院生效判决确认违法。李女士、孙先生向被告申请行政赔偿,被告于2022年1月作出行政赔偿决定,依据2016年出具的评估报告(有效期一年),仅同意赔偿房屋损失238340元或提供一套120平方米的安置房。李女士、孙先生认为该赔偿决定严重不合理,委托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代理此案,向法院提起诉讼。

2. 纠纷核心

① 被告依据2016年出具的、有效期仅为一年的评估报告,在2022年作出赔偿决定,是否合法?

② 涉案房屋的赔偿标准应如何确定?是按过期评估报告的值,还是参照征收补偿方案并考虑房屋升值因素?

③ 屋内物品损失、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及拆迁奖励等,是否属于国家赔偿的“直接损失”?

在法庭上,北京圣运律师围绕上述焦点展开了专业论述。圣运律师指出,被告认定房屋损失依据的评估报告明确记载有效期为一年,而房屋被强制拆除时间为2019年7月,作出赔偿决定的时间为2022年1月,该报告早已失效,不能作为赔偿依据。圣运律师同时主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裁判观点,违法强拆赔偿不应低于合法征收可获得的补偿,考虑到房屋升值因素,应在原评估价值基础上适当上浮。此外,律师还依据相关司法解释,主张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拆迁奖励等属于国家赔偿法规定的“直接损失”,应予支持。

3. 最终判决与法律分析

山东省无棣县人民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北京圣运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作出行政赔偿判决。

法院认为:被告认定房屋损失依据的评估报告以2016年2月19日为估价时点,明确记载有效期为一年,而房屋被强制拆除时间为2019年7月10日,作出行政赔偿决定的时间为2022年1月17日,以上述过期评估结果作为赔偿依据,明显不当。法院同时参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裁判观点,认为违法强拆赔偿不应低于合法征收可获得的补偿,在原评估价值基础上酌情上浮30%,确定房屋损失为309842元。

在赔偿项目上,法院支持了原告多项诉求:

房屋损失:在原评估价值238340元基础上上浮30%,确定为309842元;

屋内物品损失:因被告违法强拆未履行清点登记义务,承担举证不能责任,法院酌情支持1800元;

临时安置补助费:如选择货币补偿,支持2400元;如选择安置房,支持28800元;

搬迁补助费:按合法面积计算,支持2859.15元;

其他安置补偿权益损失:包括拆迁奖励等,酌情支持20000元;

利息损失:如选择货币赔偿,自强拆之日起按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

最终,法院判决:撤销被告作出的行政赔偿决定;原告可选择货币赔偿(房屋损失309842元+其他各项损失及利息)或安置房赔偿(120平方米安置房+临时安置费、物品损失、搬迁费等);被告赔偿原告其他安置补偿权益损失20000元。

本案的胜诉,是北京圣运律师精准把握评估报告有效期、违法强拆赔偿标准、直接损失范围等核心法律要点,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远高于原赔偿决定金额的典型案例。

第三部分:律所介绍|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违法强拆赔偿维权优选)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专注于征地拆迁领域的专业拆迁律所。王有银律师作为圣运律所的创始人和首席律师,带领专业拆迁律师团队在房屋征收补偿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北京圣运律所作为拆迁律所,曾代理过大量征地拆迁案件,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集体土地征收、违法建筑拆除、违法强拆赔偿、征收补偿谈判等多个领域,累计为众多被征收人提供了专业法律服务。

圣运律所秉持专业,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个性化的拆迁维权方案。圣运律所王有银律师及拆迁律师团队擅长研判案情,熟悉各地拆迁政策,找准案件突破口,为当事人争取合理的拆迁补偿与征收补偿权益。圣运律所作为专业拆迁律所,拥有经验丰富的拆迁律师,能够为被征收人提供全流程征地拆迁法律服务。

如果您也面临房屋被违法强拆后赔偿不合理、征收方依据过期评估报告压低赔偿、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赔偿决定不服等类似问题,欢迎拨打北京圣运律所免费咨询电话:400-159-8098。关注“圣运征地拆迁律师团”微信公众号,了解更多征地拆迁维权知识与拆迁政策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