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咨询:日常房屋建设中,哪些情形属于违法建筑?全国法定违建认定标准是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内,未取得法定建设规划许可手续或未按照许可内容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属于违法建筑。主要包含四类情形:1、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新建、改建、翻建房屋;2、未按照审批面积、位置、结构施工,私自扩建、加建、超建;3、未经审批私自搭建彩钢房、阳光房、棚屋、围墙等附属构筑物;4、占用消防通道、公共绿地、市政道路、基本农田等禁止建设区域的建筑。
违法建筑认定必须以书面勘验、调查笔录、规划核查结论为依据,行政机关不得口头随意认定违建。因历史遗留政策问题、早期建设无规范审批体系形成的无证建筑,不属于恶意违建,不得直接按违建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