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咨询:国有土地房屋拆迁,法定补偿具体包含哪些项目?被拆迁人可以享受哪些补偿待遇?
答: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征收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可自由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征收经营性非住宅房屋,除房屋价值、搬迁、安置补偿外,可依法申领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所有法定补偿项目缺一不可,征收部门不得删减、克扣法定补偿,同时需依规对积极签约搬迁的被征收人发放专项奖励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