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老旧棚改征收,哪些无证老房,百分百可以拿全额补偿?东城、西城、门头沟、房山大量老旧平房、上世纪七八十年代自建民房,普遍缺少房产证、规划审批手续,启动棚改、城中村改造之后,极易被口头认定违建、压低补偿,结合北京地方性政策,三类无证老房,不受手续限制,依法全额补偿。
一、三类合规无证房,全额赔付
第一类,2008年《城乡规划法》实施之前建成的老旧平房,属于历史遗留房屋,不得按违建处置,全额市场价补偿;第二类,纳入街道老旧改造台账、留存修缮、水电缴费记录的房屋,属于官方认可住房,足额发放补偿;第三类,早年拆迁安置、单位分房遗留无证房,凭备案材料直接按合法房产赔付,无需补办产权证。
二、两类房屋不予补偿,提前避雷
征收预公告下发后突击加盖房屋、占用生态红线、河道、轨道用地搭建建筑,无论建房年限,一律不予补偿。除此之外,北京棚改不得剔除胡同公摊、门道公共面积,公摊部分全部折算计入补偿总面积,不得随意克扣补偿价款。
归纳来说,规划法实施前老宅、街道备案修缮房屋、历史安置无证房,三类房屋不受产权证限制,享受完整棚改补偿。收到违建认定告知不要慌乱,调取街道台账、落户记录举证抗辩,保住北京老宅腾退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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