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强拆确认违法,应坚持全面、公平赔偿理念,赔偿78万!:今日拆迁法律话题
湖南长沙:强拆确认违法,应坚持全面、公平赔偿理念,赔偿78万!
基本案情:
2015年12月18日,被告开福区住建局对原告下达《危房拆除决定书》,责令原告立即停止使用位于清水塘路圣运*的危险房屋,并在决定送达之日起3日内腾空并拆除该危险房屋。
2015年12月23日,被告对原告下达《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2015年12月28日,涉案房屋被拆除。
原告不服,向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作出行政判决,因涉案房屋已被拆除,判决确认被告开福区住建局作出的《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违法。原告于2019年5月16日向被告递交行政赔偿申请书,因被告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原告提起本案诉讼。
又查明,应被告开福区住建局的申请,法院委托湖南广联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涉案房屋价值进行评估,2020年12月6日,湖南广联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评估报告书》。湖南广联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22日出具《评估报告书》,认定涉案房屋及占用范围内的土地和室内装修总价为634354元,单价为10480元/平方米。原告在收到该正式的《评估报告书》后,向本院提出了异议申请。
再查明,根据《长沙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奖励和补助办法》确定的标准计算,涉案房屋如选择货币补偿方式能获得的各项奖励包括成新奖励13982元、上浮奖励97250元、提前搬迁奖励12106元、选择货币补偿奖励12106元、寻找房源奖10000元、搬迁费1044元。
法院裁判观点:
本案系原告提起的行政赔偿之诉。
本案中,被告开福区住建局强制拆除涉案房屋所依据的《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已被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湘0105行初62号生效行政判决确认违法,故对原告因涉案房屋被拆除所遭受的损失,开福区住建局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发布后,以采取排危措施违法拆除房屋的行政赔偿案件,依照现行法律法规确定赔偿项目和数额时应坚持全面赔偿和公平合理的理念,不能让赔偿请求人获得的赔偿数额低于其依照协议预补偿方案可以获得的全部征收补偿权益,以体现赔偿诉讼对受害人权益的保障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
具体就本案而言,对于案涉房屋被拆除的损失赔偿项目、赔偿数额的确定,本院具体分析如下:一、关于房屋损失赔偿数额确定的问题。原告向本院提交了《长沙建设工程造价》案例,《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文件》、《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及其附件《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2018]长沙市027号土地拍卖成交价等证据来证明其要求被告赔偿其房屋重置价值384007元、室内装饰装修损失54803.15元、国有土地使用权损失2116308.24元、土地占用费112952元。
结合原告所列的房屋损失赔偿请求并参考涉案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对原告房屋损失赔偿金额确定如下:1.房屋及占用范围内的土地和室内装修评估价值634354元;2.其他设施设备3050元;3.搬迁费1044元;4.房屋征收中可获得的各项奖励145444元。以上4项共计783892元。
裁判结果:
被告长沙市开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因房屋被违法拆除造成的房屋及屋内物品损失78389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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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李帅律师
来源:头条-湖南长沙:强拆确认违法,应坚持全面、公平赔偿理念,赔偿7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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