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是云南省某村村民,在村内有合法房屋一套。因城市建设的需要,李先生的房屋被征收
【委托人】李先生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告】市国土局
案情回顾
李先生是云南省某村村民,在村内有合法房屋一套。因城市建设的需要,李先生的房屋被征收,不久后,李先生的房屋被拆除。经多次讨要拆迁补偿款无果,李先生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来到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王有银主任听取了案件情况,迅速制订了案件计划,并指派团队专业律师具体落实。为了确认征地相关事宜,圣运律师协助李先生申请信息公开。
2018年4月,市国土资源局某分局作出回复,称李先生的房屋不在建设项目涉及的用地范围内,没有公开相关信息。圣运律师认为分局并未履行信息公开的法定职责,遂协助李先生申请行政复议。
市国土局经审查认为,分局作出的《回复》并未对李先生的权利义务产生实质影响,不属于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不予受理。圣运律师认为,李先生之所以要申请公开相关信息,目的是要弄清楚自己的房屋到底在哪个建设项目内,该信息的公开与其被拆除房屋的赔偿金额有直接的关联性,已经对其权利义务产生了实质影响。在圣运律师的协助下,李先生提起行政诉讼。
判决结果
最终,法院采纳了圣运律师的意见,认为复议结果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法规不当,判决撤销该《不予受理决定书》,限市国土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重新作出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