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 环保拆迁 集体土地 企业 国有土地 强拆维权 工程占地 农田征收
电       话: 400-1598098 咨询热线: 13811117637

强制拆迁的合法程序?强制拆迁的法律常识: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 发布时间:

    2024-08-09 13:52:12
  • 作者:

    圣运律师
  • 字体大小

    []

强制拆迁的法律常识,所谓的强制拆迁,是指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经协商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经一方当事人向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局申请行政裁决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没有在行政裁决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搬迁的,依法强行拆迁房屋

强制拆迁的合法程序?强制拆迁的法律常识: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所谓的强制拆迁,是指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经协商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经一方当事人向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局申请行政裁决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没有在行政裁决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搬迁的,依法强行拆迁房屋的行为。

强制拆迁有两种方式:

1、行政强迁,经区、县房地局申请,由区、县人民政府责成区、县房地局和公安机关等有关机关部门实施的强迁;根据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2、司法强迁,由区、县房地局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实施的强迁。

实施强迁的同时,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的补偿安置同时实施。

目前规范城市房屋强制拆迁工作的最重要的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二00一年六月十三日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规定的城市房屋强制拆迁的方式有两种,即行政强制拆迁和司法强制拆迁。城市房屋行政强制拆迁是指行政机关在被拆迁人不履行生效行政裁决中确定的搬迁义务时,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迫使被拆迁人履行裁决规定义务的行为。根据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城市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的相关程序

按条例规定,只有在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而且该裁决已经生效,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已作出行政强制拆迁决定书的前提之下,才真正适用于城市房屋行政强制拆迁。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的出台,是对条例的补充和完善,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城市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程序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

首先,拆迁当事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按照条例和规程的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搬迁期限、补偿方式、补偿标准以及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等原因达不成协议的,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请求裁决,这也是申请裁决的前提。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是生效的裁决,所以适用行政强制手段拆迁的前提条件是拆迁当事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了裁决的申请,且有了生效的裁决,行政强制拆迁才可能发生。

其次,强制拆迁前必须先调解。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查决定受理以后,应进行调解。调解是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裁决前的必经程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调解中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合理要求应当采纳。拆迁当事人拒绝调解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依法作出裁决。

再次,强制拆迁前召开两次听证会。其一是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户数较多或比例较高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受理裁决申请前,应当进行听证。其二是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还必须经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后,方可向政府提出行政强制拆迁申请。

下面几种情形不能施行强迁:

1、未经裁决,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拆迁;

2、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提供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实施强制拆迁,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做出。

此外,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单位代表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房屋内物品进行公证。但规程第二十条规定向政府申请行政强制拆迁时应提交被拆房屋证据保全公证书的规定,即在政府下达行政强制拆迁决定书前,被拆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就办好了,实践中,都是在取得行政强制拆迁决定书后,实施行政强制拆迁前完成该项公证工作的。

北京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强制拆迁的法律常识有哪些

强制拆迁的法律常识是什么

强制拆迁程序

强制拆迁的法律常识

强制拆迁法律案件的范文

强制拆迁怎么赔偿

强制拆迁违法吗?

强制拆迁的法律常识是什么

强制拆迁违反了什么原则

强制拆迁的法律程序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国有土地拆迁安置补偿条例?【拆迁法律常识】国有土地所有权: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租房房子拆迁租户有补偿么?租房拆迁补偿法律常识律师咨询: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34岁机长辞职被国航索赔1066万法院:赔210万,34岁机长辞职被国航索赔1066万法院:赔210万 国航机长辞职被索赔1066万 2022 法律咨询 法律常识 天津律师: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法律常识一点通」诉讼中的“第三人”指的是什么?,诉讼第三人什么意思: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法律常识一点通」起诉个体工商户能保全经营者财产吗?,起诉个体工商户可以保全经营者财产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宅基地房权属争议:村委会证明无效!律师解析法律常识,村委会开具宅基地证明有法律效力: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城市房屋拆迁现存法律问题?房屋拆迁法律常识,城市房屋拆迁的基本特征: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城市房屋拆迁现存法律问题?房屋拆迁法律常识,城市房屋拆迁的基本特征: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房屋拆迁投诉信?房屋拆迁赔偿费及投诉的法律常识: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法律常识一点通」“裁驳”和“判驳”有何区别?,裁驳和判驳的区别: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关于拆迁补偿费您了解多少 法律咨询 干货分享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怎么找律师比较靠谱,拆迁赔偿标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法律常识一点通」起诉个体工商户能保全经营者财产吗?,起诉个体工商户可以保全经营者财产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2022 法律 法律咨询 孙述涛 法律常识,#法律 2023 #法律咨询: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内容审核:赵正群律师

来源:中国法院网-强制拆迁的法律常识,

热门阅读
相关推荐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拆迁律师  征地律师  征地拆迁补偿  版权所有 ©2011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10444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