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一点通」“裁驳”和“判驳”有何区别?,「法律常识一点通」“裁驳”和“判驳”有何区别?
法律分析:起诉要件为诉讼成立要件,系判断当事人提起诉讼能否成立的形式要件。若原告起诉不符合该起诉要件,法院应以原告之诉不合法为由,通过裁定形式驳回起诉。但若案件实质上涉及到原告的权利保护要件是否成立时,应由法院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后加以判断。如果其提起的诉讼请求缺乏权利保护要件,即诉讼请求不能成立的,则法院应以原告之诉不能得到支持为由通过判决形式驳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分析:一般认为判驳处理实体问题,裁驳处理程序问题;或者判驳是经过实体审理后作出的,裁驳是立案后实体审理前作出的。这两种说法有合理之处,但十分片面。究其原因,这两种说法并未真正考虑判驳与裁驳的性质区别。
裁定驳回起诉,是指法院对已经立案受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而对原告的起诉予以拒绝的司法行为。
判决驳回起诉,指人民法院通过审理认为当事人的实体请求无事实根据或法律依据或超过诉讼时效,而以判决行使予以拒绝的司法行为。
首先要明确的是,裁驳的程序一定在判驳之前,因为原告没有起诉权,又何来胜诉权。两者本质性的区别在于,裁驳是对原告诉权(即起诉权)的否定,其法律后果是原告不能启动诉讼程序;判驳是对原告实体请求权(即胜诉权)的否定,其法律后果是原告司法救济的目的不能实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裁驳和判驳的区别
●裁驳与判驳
●裁决驳回和判决驳回
●行政法判驳和裁驳的区别
●裁定驳回和判决驳回的区别
●裁驳的法律规定
●判驳什么意思
●裁驳与判驳
●裁判阶段驳回起诉什么意思
●裁驳和判驳怎么区分
●关于拆迁补偿费您了解多少 法律咨询 干货分享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怎么找律师比较靠谱,拆迁赔偿标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法律常识一点通」起诉个体工商户能保全经营者财产吗?,起诉个体工商户可以保全经营者财产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2022 法律 法律咨询 孙述涛 法律常识,#法律 2023 #法律咨询: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内容审核:李站波律师
来源:临律-「法律常识一点通」“裁驳”和“判驳”有何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