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 :厦门某物流有限公司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被申请人:厦门市某镇人民政府案情回顾 福建的吕先
案情回顾
福建的吕先生是厦门市某村村民,因为片区项目建设用地需要,所在的村落被纳入了征收范围内。在征收过程中,征收方的相关行为令吕先生深感自己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厦经过深思熟虑,其决定来到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王有银主任听取了案件详情后,制订详细的办案计划,并指派团队专业律师具体执行,迅速启动了办案程序。圣运律师协助吕先生理清案情经过,梳理了相关证据后,依据办案经验对征收项目的合法性持怀疑态度。因此,在律师的协助下,吕先生以厦门某物流有限公司的名义,通过邮寄申请的方式,申请公开涉案征收项目的安置补偿方案。然而,镇政府随后作出了信息公开答复意见书,但并未公布出吕先生想得知的信息。在这样的情况下,圣运律师协助其提起了行政复议。
圣运律师认为,根据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本案中,镇政府并未公开厦门某物流有限公司申请公开的信息,其行为明显属于未履行信息公开职责,显然违反了法律规定。
复议结果
复议机关经审理后,认可圣运律师的意见,确认厦门市镇政府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的行为违法,镇政府应当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重新向厦门某物流有限公司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该结果奠定了厦门某物流有限公司下阶段维权进程的基础,期望圣运律师能协助厦门某物流有限公司尽快取得维权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