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语:
在房屋拆迁全过程中,部分征收方会通过程序瑕疵、职权错位、补偿标准不合理、违法推进拆迁等方式,损害被拆迁人合法安置补偿权益。房屋拆迁行政诉讼的核心,就是通过司法审查纠正征收方违法行政行为,否定不合理拆迁流程与补偿方案,倒逼征收方依法履职,帮助被拆迁人争取公平、足额的拆迁安置补偿,维护自身合法房产权益。
可单一主张或合并起诉:一是撤销违法的征收补偿决定、拆迁公告、限期搬迁通知等行政文书;二是确认行政机关违法推进拆迁、违规清退、强制搬迁等行政行为违法;三是房屋已被拆除、财产受损的,可一并提起行政赔偿,主张房屋价值、装修附属物、屋内动产、停产停业、搬迁及临时安置等合法损失。
有效法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九条、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至第四十四条。法律明确规定,房屋拆迁需履行调研公示、方案征求意见、入户评估、权利告知、协商签约、合法搬迁等完整法定流程,缺一即构成程序违法。
常见违法情形:征收方案未公示、未征求公众意见直接实施拆迁;未依法委托合规评估机构、未公示评估结果;未充分组织协商,直接下发限期搬迁、补偿决定;未告知被拆迁人陈述申辩、听证、复议及诉讼权利;文书送达、拆迁公示流程不规范,严重侵害被拆迁人知情权与救济权。
核心主张:征收方推进拆迁过程中,不遵循公平补偿原则,通过刻意压低补偿标准、单方敲定补偿方案、违规加速拆迁进度等方式,逼迫被拆迁人接受不合理补偿条件,属于典型的行政目的不当、滥用职权行为。可通过拆迁时间线、协商记录、同片区补偿差异等证据佐证。
圣运脱敏胜诉案例(来源:圣运征地拆迁团公众号):河南省常先生房屋纳入旧城改造拆迁范围,征收方出具的补偿标准远低于片区市场价,双方协商未果后,行政机关直接下发限期搬迁文书施压。圣运律师团队梳理片区拆迁文件、协商录音、同地段补偿标准等证据,举证证明征收方违法逼签、滥用职权的行为,最终法院判决撤销涉案搬迁文书,当事人得以重新协商合理补偿。
征收方常出现补偿认定瑕疵:单方缩减房屋合法确权面积、忽略房屋装修及附属物价值、无视合法经营损失、一刀切采用过低评估标准。对于历史自建房屋、合法确权住宅、经营性房屋,应当结合建设历史、权属证明、实际使用情况、片区市场价综合核算补偿,不得随意克扣、压低拆迁补偿款项。
圣运脱敏胜诉案例(来源:圣运征地拆迁团公众号):河北省何先生合法厂房面临片区拆迁,征收方未核算停产停业损失、设备搬迁费用,仅给予基础房屋补偿,补偿标准严重不合理,双方协商无果后房屋被违规拆除。圣运律师提交厂房权属证明、经营手续、设备购置凭证、经营流水等全套证据,成功推翻征收方单方补偿认定,法院判决拆迁行为部分违法,当事人依法获足额拆迁补偿及财产损失赔偿。
依据现行法律,房屋征收决定、补偿决定、强制搬迁等核心拆迁职权,专属市、县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乡镇政府、城管部门、拆迁实施单位无独立审批、作出拆迁处置决定的法定职权,上述单位越权作出的拆迁通知、补偿决定、搬迁指令,均属于无效行政行为。
需重点留存六大类核心证据:一是征收决定、拆迁公告、补偿安置方案、片区拆迁公示文件;二是评估报告、补偿告知书、限期搬迁通知、各类拆迁处置文书及送达回执;三是拆迁协商录音、微信短信记录、现场谈判录像、沟通记录;四是房屋权属证明、建房审批资料、经营资质、房屋原貌影像;五是征收方程序违规、未公示、未告知权利的佐证材料;六是房屋拆除前后对比资料、财物清单、购置凭证、损失明细等财产证据。
收到拆迁相关文书、知晓违法拆迁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可提起行政诉讼,也可60日内先行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再起诉。精准锁定作出违法拆迁行为、出具违规文书的行政机关为被告,被告为县级以上政府的,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优先采用“撤销违法拆迁文书+确认拆迁行为违法+一并主张行政赔偿”的合并诉讼模式,一站式解决拆迁维权诉求,大幅降低诉讼时间与成本。
法院撤销违法拆迁、补偿、搬迁文书后,征收方单方施压、压低补偿的违法手段失效,不得继续违规推进拆迁工作;拆迁行为被确认违法的,被拆迁人可依法申请行政赔偿,按照片区市场标准足额核算房屋、装修、经营、安置、搬迁等全部损失;彻底扭转维权被动局面,恢复平等协商地位,征收方需严格依照法定拆迁流程,重新开展评估核算,落实公平合理的拆迁安置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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