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适配场景:拆迁评估价远低于市场价,学会正规异议维权流程
提问:拆迁办给出的评估价格太低,明显不合理,只能被动接受吗?有什么办法推翻低价评估?
官方解答:被征收人对房屋拆迁评估结果、评估价格存在异议的,无需被动接受,拥有完整法定纠错权利。第一,收到评估报告10日内,向原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申请重新核算房屋价值;第二,对复核结果仍不满意的,10日内向当地房地产估价专家委员会申请专家鉴定;第三,若评估机构选定违法、评估流程违规、评估依据严重失真,可在诉讼中直接否定评估报告效力。
拆迁低价评估是压低补偿的核心手段,很多被征收人因不懂异议流程,直接错失维权机会。法律明确规定,房屋评估价不得低于征收公告之日周边同类房屋市场均价,低于市场价的评估结果本身违法。
评估机构选定、现场勘查、价值测算、报告送达每一个环节都有严格法定流程,只要存在程序瑕疵、结果不公,均可通过复核、鉴定、诉讼的方式推翻原有评估结果,重新核算合理补偿价格。
法律索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