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征地拆迁中常见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分为程序违法和实体违法两大类。程序违法包括未依法取得征地批复、未履行公告听证程序、评估程序不规范等;实体违法包括补偿标准明显偏低、以拆违代替拆迁、暴力逼迁等。违法严重程度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其中无征地批文、暴力强拆、以拆违代拆迁等属于性质较为严重的违法行为。
一、程序类违法违规行为
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保障。征地拆迁有严格的法定程序,违反法定程序是实践中最常见的违法情形。
(一)未依法取得征地批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永久基本农田;(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这是征地拆迁中最严重的程序违法行为之一。没有合法的征地批复,整个征收行为就失去了合法性基础。实践中,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加快项目进度,采取“未批先占”“少批多占”的方式实施征收,这些都属于严重违法。
【圣运拆迁律师提醒您】征收集体土地必须经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这是法律红线。如果发现征收方没有合法的征地批复文件,应立即咨询专业律师。圣运律师提示您:保留好所有征收文件,这将是维权的关键证据。
(二)未依法履行公告和听证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未依法公告、剥夺被征收人知情权和参与权的行为,属于程序违法。这类违法行为虽然不一定直接导致整个征收行为被撤销,但会影响征收程序的合法性,被征收人可以据此要求确认程序违法。
(三)评估程序违法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
实践中,评估机构由征收方单方面指定、评估师未实际入户查勘、评估报告未依法送达等情况时有发生。这些都属于评估程序违法,会直接影响补偿结果的公正性。
二、实体类违法违规行为
实体违法直接关系到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是维权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一)补偿标准明显偏低
这是实践中最常见的实体违法情形。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集体土地征收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如果补偿标准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导致被征收人原有生活水平大幅下降,就属于实体违法。这类违法行为直接侵害被征收人的财产权益,是维权的重点。
【圣运律师提示】补偿标准是否合法合理,需要结合多种因素综合判断。圣运拆迁律师提醒您:如果对补偿标准有异议,不要轻易签字,及时咨询专业律师进行评估。
(二)以拆违代替拆迁
这是一种性质比较恶劣的违法行为。一些征收方为了压低补偿、加快进度,将被征收人的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然后以拆违的名义实施强拆,从而规避征收补偿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很多历史遗留的无证房屋,由于建成时间早、当时法律不健全等原因,不能简单认定为违法建筑。以拆违代替拆迁,本质上是为了规避征收补偿,属于严重违法。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实践中,暴力强拆、断水断电、骚扰威胁、破坏房屋等逼迁行为时有发生。这类行为不仅严重违法,甚至可能构成犯罪。被征收人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及时报警、收集证据,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圣运拆迁律师提醒您】遇到暴力逼迁,安全第一,及时报警并保留证据。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建议您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违法逼迁行为。
三、违法严重程度的判断标准
判断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量:
一是看是否触碰法定红线。比如没有征地批文就实施征收、采取暴力手段逼迁等,这些都是法律明确禁止的严重违法行为。
二是看对被征收人权益的影响程度。直接导致补偿标准大幅降低、房屋被违法强拆的违法行为,比单纯的程序瑕疵要严重得多。
三是看违法的主观恶意。故意规避法律规定、明知故犯的违法行为,比工作疏忽导致的程序瑕疵性质更恶劣。
被征收人在识别出违法违规行为后,可以根据违法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有针对性地选择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等维权方式,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