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逃避征收将房屋当作违建强拆,法院:你那点小心思我还不知道:今日拆迁法律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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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逃避征收将房屋当作违建强拆,法院:你那点小心思我还不知道, 为逃避征收将房屋当作违建强拆,法院:你那点小心思我还不知道?在征地拆迁中,当征收方与被征收方针对拆迁补偿协议达不成一致的时候,一些征收方便开
为逃避征收将房屋当作违建强拆,法院:你那点小心思我还不知道?
在征地拆迁中,当征收方与被征收方针对拆迁补偿协议达不成一致的时候,一些征收方便开始选择先下手为强,将房屋认定为违建,强制拆除,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以拆违建代替拆迁”。当然,对于房屋被强拆,被征收人可以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个为了躲避征收程序房屋被当作违建强制拆除的案例。
周某1与周某2在某县共同拥有一栋房屋,该房屋被纳入县政府的征收范围。因为在规定期限内没有签订补偿协议,县政府作出了征收补偿决定。在作出补偿决定几个月之后,县国土局又以周某1和周某2两人没有建房审批属于违法建筑为由进行立案调查,之后,又对其作出《限期拆除通知书》《催告书》《强制拆除决定书》,并且实施了强制拆除。周某1不服,针对强拆行为向法院起诉,本案经过一审、二审。
二审法院江西高院认为:县政府在周某1已经针对补偿决定提起诉讼的情况下,仍然批准国土局作出强拆公告、强拆决定书,并由国土局实施了强拆,该强拆行为是行政机关为了避开法定征收程序,加快征收进程,“以拆违代替拆迁”,违反程序正当性原则,且强拆通知书、强拆决定书已经被法院撤销,强拆行为违法。
所以说,在面对行政机关“以拆违建代替拆迁”,在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之后,依然将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的行为,显然违反了程序正当原则,被征收人在面对这种违法强拆的时候,一方面要准备好强拆的证据,然后及时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行政机关的强拆违法,在取得法院确认强拆违法的生效判决之后需,及时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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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王兰律师
来源:中国法院网-为逃避征收将房屋当作违建强拆,法院:你那点小心思我还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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