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被县政府强制拆除案:集体土地上进行非农业建设的法定条件:今日拆迁法律话题
企业使用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一着不慎就会被政府抓住空子,接着毫无意外地遭遇强拆。此种困境随着国家越来越重视环保、地方政府越来越重视产业升级,或者干脆是为了减少征地成本,发生的频率也愈来愈高。比如本案中来自山东的王先生就带着这样的困境来到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王先生于2007年与丙村村委会签订使用集体土地协议书,约定王先生使用涉案地块6600平方米建设门头房用于经营,期限为十年,到期后王先生若需继续使用,可以续约。取得涉案地块使用权后,王先生先后在其上建设房屋,成立甲超市、丁材料公司,剩余房屋用于出租。2010年,王先生成立的丁材料公司与丙村委会签订土地协议,将涉案地块的使用期限延长至2030年。自2010年开始王先生便向县国土局申请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手续,且提交了包括建设用地申请书、与村委会签订的租赁期至2030年的土地租赁合同原件等申请材料,缴纳了测绘费、土地登记费、土地管理费、土地证工本费等费用。但截至目前,王先生仍然没有获取相应证书等用地手续文件。
2017年 3月,当地街道办会同县违建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对甲超市下发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设通知书,以未经办理土地规划、建设等手续为由,限七日内自行拆除涉案地块上的建筑物,否则,将实施强制拆除。随后又相继向涉案地块的其他承租户下发限期搬离通知。2017年3月、4月,乙县政府和街道办联合公安、城管等部门对涉案地块上的建筑物实施强制拆除。起初,王先生委托本省的律师将县政府和街道办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二被告两次强拆行为违法、恢复房屋原状并赔偿物品损失近四百万。一审法院审理后仅判决确认二被告于2017年4月强拆甲超市的行为违法,驳回了其他诉讼请求。面对如此维权困境,王先生当机立断来到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寻求有效地维权办法。
我所接到案后,首先与王先生就提供的所有与案材料进行分析并询问涉案地块是否存在被征收的可能。最终确定的维权策略包括,一是就强拆诉讼提起二审上诉程序;二是对涉案地块可能存在的征收项目向有关机关申请信息公开,调查相关征收文件;三是就县国土部门拖延、拒绝办理集体建设用地手续的行为申请查处信访,并就回复情况判定是否提起履职诉讼。本案最大的风险点集中在用地手续上,因为王先生能够提供的仅有最初10年期限的土地使用协议,那份至关重要的20年期限的土地使用合同的原件在县国土局的手里,县国土局现在不承认存在这份协议,且在强拆诉讼中县政府提供的证据中,县国土局出具了涉案地块无合法用地手续的证明,县规划局出具了涉案地块地上建筑物没有规划手续的证明,丙村村委会出具的不再续约的证明,这些证据一审法院均予以认可。这对于我方来说是很不利的,所以律师建议王先生不需要提起诉国土的履职之诉,因为存在被法院驳回的可能性很大。毕竟在集体土地上办理企业用地的土地证需要完成征地以及村组织的同意,然后交纳土地出让费用,而这些手续王先生并没有积极去与国土局沟通,仅提供一纸土地使用协议是无法获得合法的土地使用权的。所以律师给出的维权策略是针对信息公开回复情况,确定涉案地块存在征收项目的,争取把本案向以拆违促拆迁的方向靠拢,取得地上建筑物等拆迁补偿,土地补偿费用争取到的几率几乎为零,适当舍弃。
那么,集体土地上进行非农业建设的法定条件有哪些,土地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现在给大家普及一下:
Ø 法定条件包括(法律依据为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1、可以使用集体土地的情形包括:
(1)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
(2)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
(3)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转移土地使用权。
2、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应当向县级政府登记、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以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Ø 土地登记流程包括(法律依据为山东省土地登记条例和土地登记办法):
1、登记证形式。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他项权利限定为抵押权、地役权)。
2、土地登记程序。以山东省为例,具体包括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注册登记、颁发或者更换土地证书。注意,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前,应当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3、土地登记材料。土地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4、土地登记办理时限。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办结土地登记审查手续。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经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可以延长十日。各地方规定的多有差异,还需查阅当地相关条例。
不予登记情形。土地权属有争议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尚未处理或者正在处理的、未依法足额缴纳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税费的、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其他依法不予登记的。注意,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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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头条-超市被县政府强制拆除案:集体土地上进行非农业建设的法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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