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运法律顾问丨收藏!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又有新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管理办法:今日拆迁法律话题
圣运法律顾问丨收藏!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又有新规定!
前几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通知指示在现有征地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按照标准化、规范化要求,进一步细化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事项、内容、流程、时限、方式等,全面提高征地信息公开水平,促进政务公开建设。持续推进省级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实现征地信息全覆盖,保证被征地农民能够高效便捷获取征地信息,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通知的发布也为我们的维权提供了新的指导保障。
《通知》针对以下问题做出了进一步的规范:
1、《通知》规定的适用范围
实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以及其他负责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相关工作部门组织开展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政务公开工作。设区的市参照本标准指引执行。
2、确定了公开目录和公开标准
按照征地管理和报批流程划分公开事项,包括征地管理政策、征地前期准备、征地审查报批、征地组织实施4个一级公开事项,在一级公开事项下细分拟征收土地告知、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拟征地听证、征地报批材料、征地批准文件、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听证、征地补偿费用支付等10个二级公开事项。每一事项明确了公开内容、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公开方式等的标准规范。本标准指引除规定必须公开事项外,还设置了可选项,以“〔*〕”标注,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这样大家在申请信息公开的时候,可以依照表格,对照内容确认公开主体。
3、规定重要信息应主动公开
各地拟制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有关公文时,应当明确公文公开方式(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对于不公开的,应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征收前期准备、征地审查报批、征地组织实施等一级公开事项和10个二级公开事项政府信息生成后,应通过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村公示栏等渠道,及时主动公开。属于依申请公开的,明确公开有关规定要求。信息公开平台应当具备信息检索、查阅、下载等功能。
4、保障群众参与权
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负责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有关部门要按照县(市、区)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创新公众参与形式,扩大政民互动交流。在制定政策时,可通过增加公众列席相关会议、政府开放日、政风行风热线、在线访谈等互动方式,与公众深入交流,倾听呼声,回答关心的问题,使公众更加了解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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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冯兴元教授
来源:头条-圣运法律顾问丨收藏!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又有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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