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潮律师告诉你:复议机关不作为,法院判决不合理该怎么办,对法院复议决定书不服:今日拆迁法律话题
沈玉潮律师告诉你:复议机关不作为,法院判决不合理该怎么办?
拆迁纠纷此起彼伏、五花八门,有的政府利用被拆迁人不懂法故意在拆迁文书上面做手脚;有的政府一纸拆迁令直接把被拆迁人的房子拆了,也不提前向被拆迁人打招呼;有的政府甚至使用暴力、威逼利诱让拒绝签字的别拆迁人搬出房屋,而老百姓勇敢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时,也还是会出现碰壁,令人心生寒意。如果遇到复议机关不作为,法院视而不见的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呢?带着这些问题,小编找到了圣运律师事务所的沈玉潮律师,来听听他怎么说!
小编:沈律师,您好!有几个问题想要请教您一下。
沈律师:可以的,你说。
小编:前几日有位刘先生咨询我们,因为对安置补偿协议的补偿标准有异议,他没有在协议上面签字。但是没过多久,他的妻子就遭到了陌生人的殴打;甚至有人在他不在家的时候,把他家的屋顶敲破,把门窗全部毁坏。随后,他向当地的公安机关申请了查处和人身保护,但是公安机关没有回复;之后他就公安不回复行为提起了行政复议,结果竟然是不予受理;最后他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责令复议机关重新作出行政决定,但是得复议机关却做出了复议维持的决定。刘先生想知道,如果复议、诉讼都没有成功,还有其他的救济途径吗?难道拆迁方的行为不是违法的,我不应该拿到赔偿的吗?
沈律师:你说的这个案件有点复杂。首先,从刘先生遭受到的事实来看,拆迁方采用这种暴力手段肯定是违法的,而且造成了他妻子和屋内设施的毁损灭失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其次,公安机关负有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及人身安全不受非法侵犯的法定职责,刘先生向公安机关申请查处和人身保护是没有问题的,而公安机关不回复不处理的行为是一种典型的行政不作为,复议机关理应受理,但复议机关却做出了不予受理的决定也是违法的。
法院责令复议机关重新作出复议决定,说明法院已经认可了复议机关以及公安机关的行为的违法性;而复议机关却做出了复议维持的决定,说明复议机关有着包庇拆迁方的嫌疑,其复议维持的决定也很可能是违法的。这个时候,刘先生可以继续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复议机关的复议维持决定违法,如果对法院的判决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也可以申请再审。如果还不服的,可以向检察院提起检查监督。
根据最高检制定的《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试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一)人民法院对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驳回再审申请或者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二)认为再审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三)认为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存在违法行为的;(四)认为人民法院执行活动存在违法情形的。
刘先生的情况涉及到公安机关不作为、复议机关不作为,甚至可能还涉及到法院枉法裁判的行为,案情比较复杂。具体的详细问题,可能还需要仔细了解之后才能给予更好的解答。总的来说,刘先生是应该获得赔偿的,如果复议、诉讼都解决不了问题的话,可以考虑提请检查监督。具体事宜,建议申请时在专业律师协助下更好一点。
小编:谢谢沈律师细致、专业的解读!大家记住了吗?如果复议、诉讼不成功,还可以提起检查建议的,切莫放弃自己的权利哦!小编相信:“正义最多迟到,但一定会到!”如果大家还有什么其他的问题,欢迎来信或留言咨询,我们将有专门律师给大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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