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没谈拢,税务却上门了,企业该何去何从,税务局让补税公司没钱怎么办:今日拆迁法律话题
补偿没谈拢,税务却上门了,企业该何去何从?
在目前企业征收拆迁的案件中,征收方为了加快企业拆迁进程、节省拆迁成本,会选择与地方税务部门联合,通过非法定程序对企业进行税务处罚,以沉重的处罚逼迫企业低头,签署不合理的拆迁补偿协议并同意拆迁。因而企业在遭遇税务处罚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审查,包括该行政处罚的作出是否有相应的事实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作出行政处罚的程序是否正确等方面寻找行政机关的违法点,以避免因税务处罚的压力而被迫签订不平等征收协议。
首先,判定税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项是否有足够的证据支撑。
税务机关在认定企业是否违法应当从两个方面进行考量,即(1)企业是否在客观上存在违法行为;(2)该违法行为的违法程度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税务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时,应当具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上述的违法点。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条的相关规定可知,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必须以事实为依据,这是所有行政部门的基本原则。因而,税务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具备充足的证据作为支撑。如果税务机关没有证据证明企业是否违法,则不能对企业做出行政处罚。
税务机关在没有相关证据,为了模糊认定企业违法,常采用以下三种手段:
(1)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未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就毫无理由的简单认定企业的违法事项,随即就做出处罚;
(2)税务机关在认定过程中,不做相关笔录证据;
(3)现场笔录没有执行职务人、见证人、当事人等人员的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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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明确税务机关作出处罚决定的法律依据。
企业家在收到税务处罚通知单时,应当详细查看该处罚通知单中是否载明该处罚决定作出是依据哪个具体法条以及如果具有法律依据,则判定该法律依据适用是否正确。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常出现大量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形,若企业家对于相关的法律知识了解甚少,应当积极寻求专业企业拆迁律师的帮助,分辨该法条适用是否合适,该行政处罚的作出是否合法。
此外,查看该处罚决定是否按照法定的处罚程序作出。
税务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严格按照以下的四个步骤进行:
(1)税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先告知企业关于税务处罚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并告知其有陈述、申辩的权利;
(2)如果企业申请举办听证会,那么税务部门需按照程序举行。
(3)税务部门应当制定《听取陈述申辩笔录》,并交由企业审核,企业确定无误后签字盖章。税务部门应当重新审核企业提出的申辩事项,认为申辩成立的,不予处罚。
(4)税务部门只有在复核企业的申辩或企业放弃此项权利后,才能做出税务处罚决定。税务处罚决定送达企业后,由企业确认签收。
因而,税务部门对企业做出税务处罚后,企业家若对该处罚决定不服,应积极寻求专业律师帮助,根据税务机关作出处罚决定的认定事项、依据、程序入手,寻找税务部门的违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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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石珊律师
来源:中国法院网-补偿没谈拢,税务却上门了,企业该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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