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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胜案:区对合法申请不予受理,圣运律师助力争取合法权益!

  • 发布时间:

    2021-04-17 20: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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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杨先生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被告 :西安市某区人民政府【案情回顾】 杨先生是西安省某村村

委托人 :杨先生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告  :西安市某区人民政府

案情回顾

    杨先生是西安省某村村民,在村内拥有合法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由于某高档酒店建设项目,杨先生的合法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内。在征收过程中,街道办认为杨先生的房屋是违法建筑,作出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杨先生认为在这样的情况下,自己的合法权益肯定无法得到保障,决定来到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王有银主任听取了案件详情后,迅速制订了详细的办案计划,并指派团队专业律师具体执行,协助当事人迅速启动了系列程序。主办律师在解案件详情后,协助杨先生经过了协商、沟通等环节后,协助杨先生提起了行政复议。但随后区政府以不具有复议必要性和实效性为由,作出了不予受理行政复议决定。

    圣运律师认为,对于街道办作出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明显为杨先生这一特定相对人设定了停止违法行为。区政府以涉案通知未对杨先生产生实际影响,不具有行政复议的必要性和实效性为由,驳回杨先生的申请显然不合理。其次。在程序方面,区政府作出案涉不予受理的复议决定时,已超过了判决生效60日的时限,明显属于程序违法。综合多方面证据,圣运律师协助杨先生提起了行政诉讼。

诉讼结果

    法院经审理后,认可圣运律师的意见,判决撤销了区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责令区政府于判决生效后60日内重新作出复议决定。该胜诉结果为下一阶段圣运律师协助杨先生的争取合法权益计划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期望杨先生的合法权益能够尽早得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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