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 环保拆迁 集体土地 企业 国有土地 强拆维权 工程占地 农田征收
电       话: 400-1598098 咨询热线: 13811117637

【圣运第1619起胜案】四川省拆迁案例:拒绝信息公开?圣运律师通过行政复议成功申请行

  • 发布时间:

    2019-03-22 10:54:15
  • 作者:

  • 字体大小

    []

陈先生、王先生、余女士、徐女士的合法房屋和土地因“某饭店项目”被征收,且已被拆除,为核实征收的合法性

【委托人】:陈先生、王先生、余女士、徐女士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申请人】:市城乡规划局

 

【案情回顾】

 

    陈先生、王先生、余女士、徐女士的合法房屋和土地因“某饭店项目”被征收,且已被拆除,为核实征收的合法性,陈先生等人特向市城乡规划局申请公开“某饭店项目”的“一书两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他申报材料。

 

    市城乡规划局在回复中指出经查明陈先生等人的房屋未因“某饭店项目”被征收,因此此项目的“一书两证”与房屋征收无关,依法不予公开。从户口簿记载来看,自己的土地和房屋明明位于被征收范围内,且房屋现在已经拆除,陈先生等人眼看着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他们决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来到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听取了陈先生等人的遭遇后,王有银律师迅速拟定争取合法权益方案,在律师的帮助下,陈先生等人针对市城乡规划局的作为提起了行政复议。

 

    圣运律师认为,市城乡规划局在信息公开答复中作出的依法不公开“一书两证”的决定是与本案事实不相符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城乡规划局作为某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具有核发并主动公开相应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法定职责。因此市城乡规划局应当依法重新答复。

 

【复议决结果】

 

    行政复议机关在查明事实后采纳了圣运律师的意见,撤销了市城乡规划局作出的信息公开答复书,责令市城乡规划局依法重新答复。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拆迁律师  征地律师  征地拆迁补偿  版权所有 ©2011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10444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