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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注册公司为一般纳税人,被征用搬迁,赔偿应该如何处理?,我家注册公司的一般纳税人,这次被征用搬迁,赔偿是如何赔偿的: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 发布时间:

    2024-07-22 00:47:27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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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注册公司为一般纳税人,被征用搬迁,赔偿应该如何处理?,公司搬迁后劳动关系继续存续的,无需赔偿;但造成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而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劳动者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

家庭注册公司为一般纳税人,被征用搬迁,赔偿应该如何处理?,我家注册公司的一般纳税人,这次被征用搬迁,赔偿是如何赔偿的: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一、家庭注册公司为一般纳税人,被征用搬迁,赔偿应该如何处理?

公司搬迁后劳动关系继续存续的,无需赔偿;但造成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而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劳动者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的房屋注册公司一般纳税人,这次要被征迁,赔偿是怎么赔偿的

房子拆迁赔偿如下:房屋补偿费按平方米单价计算,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周转补偿费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奖励性补偿费按本地实际情况加以确定,不得任意更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农村搬迁户的具体赔偿政策是什么,如何赔偿房屋,如何赔偿房屋

农村搬迁补偿标准如下: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的所有者的损失,由房屋的结构和折旧构成,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弥补被拆迁人临时住房或临时居住的不便;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房屋拆迁人主动协助房屋拆迁或放弃某些权利,如自愿移居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有哪些程序房屋拆迁的程序为:1、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2、拆迁管理部门进行审核;3、审核通过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4、发布《拆迁通告》;5、选择确定评估机构;6、入户调查;7、评估结果公示;8、出具并送达评估报告;9、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10、发放、领取补偿款;11、拆除房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责任田被征用如何赔偿

责任田被征用应当赔偿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2018年我家的土地被县里征用的时候是12万,今年才开工,现在征用的土地是161500元。请问我能不能要求赔偿?

法律分析:耕地征用的赔偿标准如下:1、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3、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被征收人所在省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由于高铁建设,需要搬迁房屋,关于房屋是如何赔偿的

法律分析:住宅房屋搬迁安置补偿方式为产权调换、货币补偿、产权调换与货币补偿相结合三种形式,由被搬迁人自行选择。1.产权调换是按照被拆迁房屋经评估的重置价乘合法建筑面积,加上装修评估值、附着物残余价值以及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契税补贴等计算补偿,同时安置拆迁定销房。2.被拆迁人选择时须填写货币补偿承诺书。选择货币补偿的不再安置拆迁定销房。选择货币补偿需夫妻双方共同签字同意。但被认定为遗产的被拆迁房屋,对继承人只采取货币补偿的方式。3.住宅搬迁补助费按两次发放,按每次每平方米4元发放,发放中不足400元的按400元计发。选择货币补偿的发放一次。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该内容由 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二、我家注册公司一般纳税人,这次要被征迁,赔偿是如何赔偿的

企业取得“搬迁补偿收入”除了涉及企业所得税外,还涉及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等3个税种。企业财务人员向税收管理员提供了政府进行“旧城改造”批复文件、具体规划等相关文件,企业此项搬迁补偿收入可以认定为土地增值税的免税收入,应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减免税手续。《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第三条 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薄的;(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六)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特殊行业、特殊类型的纳税人和一定规模以上的纳税人不适用本办法。上述特定纳税人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明确。

想注册公司,不知道怎么注册,要注册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

注册个小公司要交税。只要发生了业务就需要交税,但是要看实际情况。如果没有收入就零申报,零申报需要财务报税记账新公司,无营业额不交税但是要零报税。注册公司有哪些条件注册公司要有以下条件:1、有公司的名称;2、要有适合公司经营规模的经营场所;3、有公司的章程;4、有股东合作的协议;5、公司的认缴注册资本要达到相应的限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本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第五条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注册公司后申请一般纳税人需要什么条件要怎么申请

注册公司一般纳税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在连续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但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纳税人分为:1、一般纳税人是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会计核算健全,能够准确提供税务资料。属于一般纳税人的情形有工业企业的年销售收入超过50万;商业企业的年销售收入超过80万;2、小规模纳税人是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财政部规定的标准以下,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准确提供税务资料。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情形有工业企业的年销售收入未超过50万;商业企业的年销售收入未超过80万。:《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了解一下注册一般纳税人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公司注册一般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并提供下列资料:1、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2、会计人员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3、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4、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需要注意的是,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一般纳税人,有限公司能做核定吗?

一般纳税人,有限公司可以做核定,做核定的情形有擅自销毁帐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虽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帐簿的;(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帐簿但未设置的;(三)擅自销毁帐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四)虽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的具体程序和方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注册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什么条件,如何办理?

注册小规模纳税人公司需要的条件有:1、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增值税纳税人;2、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3、相关政策规定,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等。《关于营改增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及相关事项的通知》(深国税函〔2012〕227号)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可于2012年10月22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人应提供的资料如下: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通用申请书》;2、《税务登记证》副本;3、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三、我家注册公司的一般纳税人,这次被征用搬迁,赔偿是如何赔偿的

公司搬迁后劳动关系继续存续的,无需赔偿;但造成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而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劳动者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的房屋注册公司一般纳税人,这次要被征迁,赔偿是怎么赔偿的

房子拆迁赔偿如下:房屋补偿费按平方米单价计算,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周转补偿费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奖励性补偿费按本地实际情况加以确定,不得任意更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农村搬迁户的具体赔偿政策是什么,如何赔偿房屋,如何赔偿房屋

农村搬迁补偿标准如下: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的所有者的损失,由房屋的结构和折旧构成,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弥补被拆迁人临时住房或临时居住的不便;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房屋拆迁人主动协助房屋拆迁或放弃某些权利,如自愿移居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有哪些程序房屋拆迁的程序为:1、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2、拆迁管理部门进行审核;3、审核通过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4、发布《拆迁通告》;5、选择确定评估机构;6、入户调查;7、评估结果公示;8、出具并送达评估报告;9、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10、发放、领取补偿款;11、拆除房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责任田被征用如何赔偿

责任田被征用应当赔偿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2018年我家的土地被县里征用的时候是12万,今年才开工,现在征用的土地是161500元。请问我能不能要求赔偿?

法律分析:耕地征用的赔偿标准如下:1、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3、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被征收人所在省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由于高铁建设,需要搬迁房屋,关于房屋是如何赔偿的

法律分析:住宅房屋搬迁安置补偿方式为产权调换、货币补偿、产权调换与货币补偿相结合三种形式,由被搬迁人自行选择。1.产权调换是按照被拆迁房屋经评估的重置价乘合法建筑面积,加上装修评估值、附着物残余价值以及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契税补贴等计算补偿,同时安置拆迁定销房。2.被拆迁人选择时须填写货币补偿承诺书。选择货币补偿的不再安置拆迁定销房。选择货币补偿需夫妻双方共同签字同意。但被认定为遗产的被拆迁房屋,对继承人只采取货币补偿的方式。3.住宅搬迁补助费按两次发放,按每次每平方米4元发放,发放中不足400元的按400元计发。选择货币补偿的发放一次。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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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冯兴元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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