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的一个清晨,我站在焦作市某村的田埂上,看着被推土机夷为平地的3 03亩蔬菜大棚,塑料薄膜碎片在寒风中飘得到处都是。这是我全家6

今年年初的一个清晨,我站在焦作市某村的田埂上,看着被推土机夷为平地的3.03亩蔬菜大棚,塑料薄膜碎片在寒风中飘得到处都是。这是我全家6口人唯一的生计来源,里面还有即将上市的5000斤黄瓜和西红柿。更让我绝望的是,街道办连一纸正式通知都没有就动手拆掉了!
我没有犹豫,找到圣运律师团队。他们用三个关键动作撕开了强拆程序的漏洞,最终法院判决书确认:街道办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0
1
3.03亩蔬菜大棚一夜被毁
我是本案当事人杨某,是焦作市某村的普通农民。2018年,我承包了村东头这片3.03亩的土地,搭建了两座钢架蔬菜大棚,每年能带来近15万元收入。去年12月,村里传言这片地要搞“产业园区开发”,但没人来找我谈补偿。
今年年初晚上10点,我收到邻居发来的照片:两台推土机正停在大棚外。我赶紧骑电动车赶到现场,却被4名穿制服的人拦在警戒线外。他们说“接到上级通知”,却始终拿不出书面文件。次日凌晨2点,我眼睁睁看着两个大棚在强光下被彻底摧毁,所有蔬菜和灌溉设备全被埋压。
天亮后我去街道办理论,一位主任说:“这是违建,拆了合法!”可我的大棚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设施农业备案表》,怎么就成违建了?他们连《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都没给我看过!

0
2
圣运律师三招破解强拆困局
绝望中,我通过同乡介绍找到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律师团队看完我的材料,当天就制定了维权方案,三个动作环环相扣:
律师首先向街道办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寄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要求公开涉案土地的征收批准文件强拆行为的法律依据和程序记录涉案地块的规划用途变更材料。
结果:30天后,街道办回复“无相关信息”,自然资源局则称“该地块未办理征收手续”。这就奇怪了——没有征收手续,凭什么拆我的大棚?
拿到信息公开答复后,律师立即向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核心主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44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街道办既未公告也未限期拆除,更未告知我复议和诉讼权利,明显违反法定程序。
复议期间,街道办突然提交了一份《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复印件,落款日期是被强拆前。但我从未收到过这份文件!律师当即申请笔迹鉴定和送达回执核查,结果证实该通知书是后补的虚假文件。
今年7月在圣运律师的推进下,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被告律师辩称“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但始终无法解释为何不履行法定程序。

0
3
法院判决:街道办程序违法
开庭后2个月,法院判决书送达那天,我手抖得差点拿不住。判决书第5页明确写道:
被告市街道办事处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在强制拆除前履行了公告、催告、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等法定程序,其行为违反《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第四十四条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判决确认被告焦作市文苑街道办事处对原告杨留柱3.03亩蔬菜大棚实施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我蹲在法院门口哭了。这6个月来的委屈、愤怒和无助,在“违法”两个字面前终于有了交代。
0
4
律师如何在庭审中直击要害
这场官司能赢,圣运律师团队在庭审中的三个关键提问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被告称“已电话通知。”
圣运律师立即反问:
“请问通话记录在哪里?”
“为何不采用书面送达?”
“所谓‘违建认定’是否经过专业机构评估?”
对方律师支支吾吾,最终承认“确实没有书面记录”。
针对街道办后补的《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律师申请法院调取了邮局的送达记录,证明该文件从未投递。法官当庭斥责被告“提交虚假证据”,这直接影响了法官的心证。

庭审中,律师提交了大棚建设成本清单、近三年蔬菜销售台账、购买种子化肥的发票等18份证据,证明我的直接损失达23.6万元。虽然确认违法不等于直接赔偿,但这些证据为后续的国家赔偿程序打下了坚实基础。
现在,我已经向街道办提出了国家赔偿申请。这场维权让我明白:农民面对强拆不是只能认命,找对律师、用对法律武器,就能守住自己的土地和尊严!
如果你也遇到类似的情况,记住三点:第一时间报警固定证据,不要签任何空白协议,立即联系专业征地拆迁律师。圣运律师事务所的免费咨询电话是400-159-8098,他们真的能帮咱们老百姓讨回公道!
(文中人物均为真实当事人,已获得授权发布。案件细节经律师审核,确保法律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