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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公司资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有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组建的批准文件。比如房屋拆迁许可证。
2、有明确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固定的办公场所。具体如下:
(1)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2)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3)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4)有组织章程及管理制度。
3、有与承担拆迁业务相适应的自有资金和技术、经济、财务管理人员。
具体为拆迁专职工作人员市内不少于10人,其他区、县不少于5人,其中有中级或者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工程、经济、财务人员各不少于1人。
受托拆迁单位以北京市为例,受托拆迁单位共分为三个等级:
1、一级受托拆迁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20名以上的拆迁专业人员;
(2)有工程技术、经济、财务高级职称的管理人员;
(3)有5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
(4)完成过100户以上的拆迁项目20个。
2、二级受托拆迁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10名以上的拆迁专业人员;
(2)有工程技术、经济、财务中级职称的管理人员;
(3)有3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
(4)完成过50户以上的拆迁项目10个。二级受托拆迁单位不得承接300户以上的房屋拆迁业务。
3、三级受托拆迁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6名以上拆迁专业人员;
(2)有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
拆迁公司的经营范围:
1、主要包括建筑物拆除、拆除、破碎、挖掘、清运,水塔烟囱、废旧机械设备拆除、房屋修缮、土石方工程等。
2、除了对建筑物的拆迁之外,一般还可以经营房屋修缮,土石方工程,对废旧机械设备进行拆除等工作。
(一)有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组建的批准文件;(二)有明确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固定的办公场所;(三)有与承担拆迁业务相适应的自有资金和技术、经济、财务管理人员。设立拆迁公司还要经过拆迁主管部门的审查批准,此外如果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还要符合公司法公司设立的相关规定。
一、房屋拆迁的法律程序
1、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文件。任何一个建设项目的开工建设,都必需取得建设用地所在政府计划委员会的立项批准文件,获取建设法律许可。
2、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单位持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到当地政府的规划局或规划办公室办理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用地单位在办理好前两项批文后,到当地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国土资源局通过审查后认为该幅用地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将会核发国有土地批准文件。
4、拟定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拆迁人对规划拆迁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居住人口、地理环境及被拆迁户的经济条件等进行调查核实,全面掌握具体情况,分析拆迁工作中可能会出现的情况及走势,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拆迁工作方法、确定拆迁期限。
5、开设拆迁资金专用账户。拆迁人必须在专业银行开设专门的拆迁资金账户,按照拆迁工作的需要,足额存入拆拆迁资金,专款专用。
6、申领拆迁许可证。拆迁人在取得上述条件后,持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到当地的房地产管理局或建设局办理拆迁许可证,取得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
7、发布拆迁公告,拆迁许可证发证单位在核发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发布拆迁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拆迁人名称、拆迁实施单位、拆迁范围、拆迁期限、搬迁日期等。
二、证券公司怎样进行设立审批
依据我国证券法的规定,证券公司的设立审批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也就是证监会进行审查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设立证券公司,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证券业务。
第一百二十三条本法所称证券公司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法规定设立的经营证券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百二十四条设立证券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
(二)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
(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五)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六)有合格的经营场所和业务设施;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征地手续需要多久
一般要不得少于30日。
征地拆迁手续办理流程:
1、规划部门(规划局)提供待拆迁开发土地位置、范围、使用性质和规划管理的经济技术指标;开发企业了解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及相关公建配套设施要求。
2、土地管理部门(国土局)采用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公开出让土地;开发企业通过竞争方式获得土地开发权。
3、开发企业与国土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4、开发企业凭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规划部门申请建设工程选址,取得《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
5、开发企业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暂停办理有关手续的申请》冻结申请。
6、开发企业向市、县房屋拆迁管部门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即发改委的立项批复);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即用地批准书);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拆迁公司不是政府的组成部门。拆迁公司是指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接受拆迁人委托,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动员,组织签订和实施补偿、安置协议,组织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单位。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拆迁公司的法律地位及职责分析
拆迁公司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企业,在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从法律地位上来看,拆迁公司并不属于国家政府部门,而是属于企业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拆迁公司的职责主要包括负责拆迁安置工作、协调相关利益关系、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等。拆迁公司在进行拆迁工作时,必须依法合规操作,确保公平公正,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拆迁公司也需要与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密切合作,共同推进城市发展和改善居民生活条件。因此,拆迁公司的法律地位及职责分析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拆迁公司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企业,在中国城市化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拆迁公司并非政府部门,而是企业单位,其职责主要包括拆迁安置、协调利益关系、保护被拆迁人权益等。拆迁工作必须依法操作,确保公平公正,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拆迁公司需与政府部门紧密合作,共同推进城市发展和改善居民生活。拆迁公司的法律地位及职责分析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房屋拆迁需要资质。
各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各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时,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达到上述申请条件之后,带上以下资料:
1、房屋拆迁单位资格审批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固定办公场所证明;
4、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的验资证明;
5、企业章程和管理制度;
6、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7、房屋拆迁专职工作人员名册和有中级或者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工程、经济、财务等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复印件)。
拆迁公司资质分等级,不同等级的要求不同,最高为一级,最低为三级,主要要求包括拆迁专业人员人数,拆迁项目经理人数,具有工程技术、法律、经济或财务专业初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人数,注册资本,一年度资质年审结果,完成的拆迁项目数或与之相当的业务量等方面。
1、一级房屋拆迁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40名以上拆迁专业人员,其中拆迁项目经理6名以上;
(2)具有工程技术、法律、经济或财务专业高级职称的管理人员各1名以上;
(3)有5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其中货币出资不低于300万元;
(4)取得二级资质后完成过100户以上的拆迁项目30个或与之相当的业务量;
(5)上一年度资质年审结果为优秀。
2、二级房屋拆迁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20名以上拆迁专业人员,其中拆迁项目经理4名以上;
(2)具有工程技术、法律、经济或财务专业中级职称的管理人员各1名以上;
(3)有3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其中货币出资不低于200万元;
(4)取得三级资质后完成过50户以上的拆迁项目15个或与之相当的业务量;
(5)上一年度资质年审结果为优秀。
3、三级房屋拆迁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10名以上拆迁专业人员,其中拆迁项目经理2名以上;
(2)具有工程技术、法律、经济或财务专业初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各1名以上;
(3)有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其中货币出资不低于80万元。
房屋拆除所需具备的资质具体如下:
1、房屋拆除必须委托取得相应资质等级证书、具备保证安全条件的建筑施工单位进行。房屋拆除委托合同必须报拆迁管理部门备案方可实施。
2、房屋拆除委托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被拆除房屋及地下管线的有关图纸和资料。房屋拆除施工单位则须根据拆除工程的特点制定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3、对于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规定指出房屋拆除施工单位应及时采取紧急措施进行现场救治和处理,并立即向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对未报、瞒报或未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施工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4、在正式实施拆除前,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并指定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对房屋拆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5、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
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0人。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拆迁公司并不是政府部门,而是政府部门委托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出了事的可以找房屋征收部门维权。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第七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拆迁前拆迁人必须履行的义务有哪些
1、颁发拆迁许可证
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表明取得了房屋拆迁的资格,是实施房屋拆迁的前提和基础。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称为拆迁人,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是被拆迁人。
(1)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
单位和个人(有例外)需要拆迁房屋的,必须持国家规定的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房屋拆迁许可申请。
(2)审批和核发拆迁许可证
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人应当按照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实施房屋拆迁。
(3)拆迁许可证的续期
拆迁人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申请。经过审查符合条件的,可延长拆迁许可证的拆迁期限,最大延长期限为半年。延期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进行延期公告。
2、发布拆迁公告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3、拆迁补偿协商
拆迁公告发布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进入拆迁补偿协商阶段。分为两种情况:
(1)一种情形是,通过协商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拆迁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等事项,经过平等、自愿、合法的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2)另一种情形是未达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则需进行裁决。
4、申请裁决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不能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拆迁人、被拆迁人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拆迁补偿安置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5、拆迁实施阶段
分以下几种情况:
(1)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补偿协议时,双方可按协议的约定自动履行各自的义务,拆迁人将拆迁补偿款支付给被拆迁人,被拆迁人将房屋内的物品搬走,将房屋腾空。
(2)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补偿协议后,有一方不履行协议时,对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同时,一方可申请法院先予执行。
(3)因不能达成拆迁补偿协议,一方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了裁决申请,作出裁决后,如果拆迁人或被拆迁人认可裁决的内容,那么,可按裁决的规定内容自动履行相关的义务。
(4)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作出后,如果拆迁人或被拆迁人一方或双方不服,可在60日内向拆迁主管部门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作出后,如果拆迁人或被拆迁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一方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房屋拆迁公司是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接受拆迁人委托,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动员,组织签订和实施补偿、安置协议,组织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单位。
(一)有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组建的批准文件;
(二)有明确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固定的办公场所;
(三)有与承担拆迁业务相适应的自有资金和技术、经济、财务管理人员。
设立拆迁公司还要经过拆迁主管部门的审查批准,此外如果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还要符合公司法公司设立的相关规定。
一、成立公司的流程
1、核名:在工商局领取“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拟成立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在工商局内部网上检索是否有重名,没有重名的,工商局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自己提前多准备几个名字,因为现在注册公司的时候,名字特别容易重复。
2、租房:到写字楼租办公室,也可以使用自有的厂房或者办公室。
3、编写“公司章程”:一般工商局网站都有“公司章程”的模板,下载下来进行修改或者请专业的律师修改或起草。公司的所有股东要在章程上签字。
4、到工商局现场办理营业执照:
①公司设立申请书;
②公司章程;
③董事法人监事任免书;
④总经理任免书;
⑤全体股东法人身份证原件;
⑥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刻章:凭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到专业刻章店刻印公章、财务章,正规的章是到公安分局备案过有刻章卡的;
6、办代码证:凭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公章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7、税务登记:凭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公章到所在区的国税或地税分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8、去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带上公司章程、工商局发的核名通知、法人代表的私章、身份证、用于验资的钱、空白询征函表格,到银行去开立公司帐户,告知银行是开验资户。
9、转户:到开验资户银行凭公司全套资料把验资户转成基本户。
成立公司需要去工商局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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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头条-成都 拆迁公司,成都拆迁公司挣钱多吗
投稿:韩雨雪
内容审核:刘超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