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拆迁办地址查询,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整理成都拆迁办地址查询的相关法律知识,猜您可能还想了解关于●成都拆迁办地址查询系统●成都拆迁办地址查询官网●成都市拆迁办地址。
一、成都住房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方式
第一种方法:成都市住房公积金卡是联名卡。可以通过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和打印成都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政府大厅官网。
第二种方法: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和账号到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大堂窗口进行查询,包括: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查询、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明细查询、单位住房公积金查询、账户查询等。
第三种方法:拨打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查询电话:(028-12329),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余额及明细),还可以咨询公积金贷款、提款等政策。
二、扩展资料
1、城镇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家庭收入和有无住房,必须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质)。单位未办理住房公积金存款登记或者未为职工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责令其限期办理。逾期不改正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并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方面,除职工交存住房公积金外,单位还应为职工支付一定数额的工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低于商业贷款利率。
4、可退还性、职工退休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户籍迁出、安置等情况下,交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
三、关于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
《细则》第九条: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
1.属于下列情形的,认定为购买首套住房,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无住房且无未结清的住房贷款。
2.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购买第二套住房,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1)有一套住房但无未结清的住房贷款;
(2)无住房但有一笔未结清的住房贷款;
(3)有一套住房,有一笔未结清的住房贷款,且为同一套住房(须提供借款合同及房屋权属资料等佐证资料)。
3.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贷款:
(1)有两套及以上住房;
(2)有两笔及以上未结清的住房贷款;
(3)有一套住房,有一笔未结清的住房贷款,且非同一套住房。
《细则》第十条:符合下列情况的,经成都公积金中心经办部门认定后,可不纳入住房套数计算:
(一)选择货币补偿的棚改项目被拆迁的住房,提供被拆迁房屋补偿安置合同和补偿安置合同备案表等;
(二)集体土地上修建的住房,提供农村房屋的产权权属证书和当地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信息摘要等。
一、成都如何查询公积金贷款额度
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的职工家庭,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共同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上限70万元)
单职工家庭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上限40万元)
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小于12个月的,时间系数为0.5;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12个月至24个月的,时间系数为0.9;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24个月以上的时间系数为1。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的职工家庭,可按缴存时间较长的一方确定时间系数。
二、贷款买房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1、不良记录者无法贷款若申请贷款人因某些原因,不管是有心还是无意,只要上了银行业征信的黑名单,那么不管采用哪种方式,都不能从银行成功的贷款;
2、没有房权证的房屋不能贷款即使有很多房地产资产,但若是没有办理房权证的的话,不能到评估公司申请评估、房管部门不给办理抵押登记,因而无证房屋不能评估贷款;
3、未缴纳土地出让金此类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因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一样,房管部门不给办理抵押登记,因而不能贷款;
4、房龄很老的房屋房龄很老的房屋建筑时间较早,有些甚至都属于危房系列,此类房银行部门有不放贷的规定,不能从银行贷款;
5、拆迁内的房屋此类房屋当地房管部门已经冻结房产档案,不能申请价值评估,房产部门也不给办理抵押登记,因而不能从银行贷款。
您好,我是征地拆迁律师团的律师,一般情况下可以选择置换房或者货币补偿,法律规定当地政府需要公布补偿标准,原则上按公布标准进行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特别提示:如果认为补偿不合理,一定不要签订任何补偿协议,您可以委托律师通过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法律程序争取提高补偿,律师需要到政府各个部门去调取立项审批、规划许可证,征地拆迁批文等信息进行审查,通过法律规定的复议或诉讼程序以及通过与政府相关部门协商的方式,争取提高补偿标准。请致电律师详细告知具体情况才好帮您进一步分析并给您做出专业解答。
一、成都安置房拆迁的全部规定是什么?
成都市中心城区拆迁安置房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拆迁安置房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中心城区危旧房改造顺利实施,根据《四川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成都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成都市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含高新区)范围内城市房屋拆迁安置房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拆迁安置房是指在城市房屋拆迁活动中经市拆迁管理部门备案并公告用于安置被拆迁人或者被拆迁房屋承租人的房屋,是拆迁安置资金的实物表现形式。
第四条拆迁安置房的监督管理实行动态监管、备案公告、专项使用、统筹调配的原则。
第五条拆迁安置房源由房屋登记部门采用楼盘表进行管理。现房应当具备房屋所有权证。期房包括在建商品房、返迁安置房和以拆迁安置项目立项的在建房屋,其中在建商品房应当具备预售许可证,返迁安置房应当具备经市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和区房产管理部门同意备案的意见书,以拆迁安置项目立项的在建房屋应当具备市规划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六条拆迁安置房的使用由市拆迁管理部门通过建立拆迁安置房源管理信息库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网上备案子系统进行监管。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当实行网上备案,并提供网上查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备案信息的变更和撤销,应当经市拆迁管理部门同意。
第七条拆迁人在申请办理拆迁许可证时应当提交《安置房屋清册》、安置房屋权利来源合法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
《安置房屋清册》应当包括拆迁安置房的地址、幢(栋)号、单元、楼层、房号、户型、建筑面积、权属等详细情况。
购买现房作为安置房的,应当提交拆迁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拆迁人购买安置房的合同及预告登记证明;购买期房作为安置房的,应当提交拆迁人购买安置房的合同及备案证明。
拆迁安置房买卖存在较大风险。拆迁安置房只有符合条件的被拆迁人才有资格购买拆迁安置房,并且被拆迁人在取得拆迁安置房房产证的一定时间内无法将该房过户给其他人。房价上涨容易诱使卖方违约,买方无法取得房屋再度拆迁的补偿利益等。
农村拆迁安置房转让的具体风险如下:
(一)房价上涨容易诱使卖方违约,按照政策的规定,卖房者要在取得房产证之日起五年后才能够将房屋过户给买房者。
(二)买方无法取得房屋再度拆迁的补偿利益,拆迁部门所支付的补偿金往往高于拆迁安置房的交易价格,而买卖双方也因此对拆迁补偿金的分配时常发生争议:卖方认为,房子还没有过户,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属于卖方;买方认为,房款已经全部结清,自己已经入住,则拆迁补偿款应当属于买方。
(三)易受不确定因素影响,交易时间过长,则许多不可预见的因素都将诱发纠纷。
一、成都市安置房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会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
拆迁条件
1、符合设计规范;
2、每套房屋面积不低于45平方米;
3、要符合国家安全和技术标准,具体说要有房屋验收合格证,所有的证照应齐全,从修建到竣工都必须达到安全标准。
安置房一般不是一平方换一平方,一般都是按照1:1.1或者1:1.5的比例进行换算的,具体的是可以进行协商的。
其实,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地方政府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但如果拆迁安置房取得房权,并且没有规定限制对外出售,或者限制转让的期限已满,这样的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没什么区别,这样的安置房可以买卖。
二、购买安置房需要注意:
购置拆迁安置房首先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质,一般来说对已经竣工的安置房可以查询其“五证”,或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产权资料等。不同类型的拆迁安置房,交易双方承担的交易风险有所不同。第一类动拆迁安置房,由于交易时间长,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往往买家需要承担极大的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房价上涨后上家有意反悔,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如果是购买还没定位的安置房风险就更大,买卖双方虽然可以知道房屋大致的坐落位置,但无法确定建好后安置房的具体结构、朝向、小区环境等,办理过户等手续时间也会更长。因此在购买此类房产时,签订一份有效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买卖合同就显得至关重要。买卖合同除了要具备一般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外,还需要对房屋的增购等费用的支付方式,迟延交房等都作出明确的约定。一般来说购置该类房屋,可以根据《民法典》及《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签订附条件的合同来保证买卖合同的有效性,并对具体细节作出明确约定以防合同相对方反悔,最好由专业房产律师进行指导。
一、成都本地迁移户口手续
第一步,准备好相关材料。
第二步,前往拟落户地的公安分局户政窗口办理。
第三步,工作人员受理完成后,领取居民户口簿。
二、办理条件
本市居民可在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住房登记户口;有多套住房的,可选择其中一套登记入户;实行一房一户登记原则,原产权人及户内成员将户口迁出后,可登记新产权人及符合迁入条件人员的户口。
三、办理材料
1、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16周岁及以上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
2、入户地住房证明(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原件)
3、入户地住房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原件)
4、入户地住房证明、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
5、确定户主声明书(房屋所有权为多人共有的提供)。(原件)
四、办理时限与费用
时限:资料齐全当场办理。
费用:居民户口簿首次办理免费(丢失、损失、补发6元/本)
五、注意事项
住房证明包含以下类型:
合法稳定住所:
1、城镇地区的提供:房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国土部门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或30天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查询记录(需交房使用);租赁国有直管公房的出具房管部门公房租用有效凭证;职工租赁本单位自管公房的出具单位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及单位分房证明。
2、农村地区的提供:已确权住房:房屋所有权证未确权有证住房:农村宅基地(房屋)使用证或成都市村镇房屋所有权证。未拆迁无证住房:街道(乡、镇政府)、社区(村)和村民小组出具的《农村房屋无产权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
已安置但无证住房:安置证明或拆迁安置协议(协议遗失的提供安置部门或街道、乡镇出具的证明),街道(乡、镇政府)、社区(村)和村民小组出具的《农村房屋无产权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
由街道、乡、镇政府统一拆迁,处于安置过渡期且无房的:拆迁安置协议(协议遗失的提供安置部门或街道、乡镇出具的证明),本市无房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
安置房提供:安置协议(协议遗失的提供安置部门或街道、乡镇出具的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
单位或部队经济适用房提供:购房合同、缴款凭据、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
部队营房提供:部队营房管理部门出具的分房证明和派出所居住证明(应分配给本单位现役军人的);
单位自建住房提供:购房合同或分房证明、缴款凭据、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
办理资料:
1.书面申请承诺书;
2.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含户主首页及个人信息页);
3.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由18周岁以上的家庭成员提供);
4.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近期工资、经营、服务等收入证明;
5.银行存款、证券、投资性保险等金融性收入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6.社保窗口出具个人基本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查询结果(由法定劳动年龄内人员提供,在校学生除外)或离退休人员基本信息(由退休年龄段人员提供)凭证;
7.房产证、安置房协议书、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或村委会出具的住房证明;
8.因征地及房屋拆迁安置等领取一次性安置费的,应提供安置协议和补偿费使用情况(含买房、装修、偿还债务、大病支出等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9.户主一寸彩色证件照3张;
10.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1.申请。凡认为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直接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办)提出低保申请,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受理。申请人也可向乡镇(办)委托的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村(居)民委员会负责收集相关申请资料,并代为提交申请。申请低保要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人要提供本人签字确认的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的书面声明材料,承诺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2.审核。在村(居)民委员会的协助下,乡镇(办)对低保申请家庭逐一入户调查,填写《成都市城镇(农村)居民低保入户调查表》,详细核查申请材料及各项声明事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由村(居)民委员会党支部书记、主任、包村干部和申请人共同签字确认。
3.评议。入户调查结束后,乡镇(办)组织村(居)民代表、包村干部或者社区相关人员对申请人声明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以及入户调查结果的真实性进行评议,并对评议会议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评议对象基本情况、发言记录、结论、记录人等情况详细记录。经评议,符合申报低保待遇的,填写《成都市城镇(农村)居民低保申请、审核、审批表》,乡镇(办)行政正职、主管领导、民政所长签字盖章。
4.审批。市民政部门对乡镇(办)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含民主评议结果)进行全面审查,按照城市低保对象不低于50%、农村低保对象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抽查,认定符合低保条件的作出审批决定,主管领导、科长、分管科长要签字盖章。严禁将不经过调查核实的任何群体或者个人直接审批为低保对象。
5.公示。要严格执行低保审核审批公示制度。公示在乡镇(办)审核评议通过后和市民政部门作出审批决定后分别进行,每次公示不少于5日。公示在申请对象居住地和户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进行,审批后应在内村长期公示。
6.发放。要全面实行低保金社会化发放。市民政部门要及时向市财政部门提交低保对象花名册和低保资金发放数额清单,市财政部门要及时审核并向邮政储蓄银行拨付资金,由银行直接支付到低保家庭账户。城乡低保金按月发放。
各地的拆迁规划会发布在拆迁公告,拆迁公告会在当地市、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询。拆迁公告,又名拆迁公示,指的是市政府因建设规划需要或土地征收需要对区县市的某个待拆迁区域公告的文书,告知该区域因规划需要被拆迁。其中包括:拆迁原因、拆迁目的、拆迁期限、拆迁单位。拆迁公告是由国家城建主管部门发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公文。
普通耕地征收补偿标准:您好,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为您解答如下: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每个地方的土地补偿价格都不一样,按照《征收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土地的补偿价格需要进行公示,如果您不清楚本地区的补偿价格,可以到拆迁办查看或者上本县国土资源局进行查询。
可以和相关部门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成都拆迁办地址查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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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拆迁办投诉电话
●成都拆迁补偿规则,成都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2: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新都农村拆迁房屋补偿,成都新都拆房补偿规定: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2020年成都市拆迁补偿标准(2020年成都市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成都市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成都市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钱一个月)
●成都市拆迁补偿标准明细查询(成都市拆迁补偿标准明细查询官网)
来源:头条-成都拆迁办地址查询,成都拆迁办地址查询电话
投稿:吴彤钰
内容审核:李站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