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两违整治,南康区政府成员分工最新,关于调整班子成员分工及站(所、办)分工的通知 各党支部、各村(居)委会、乡属(办)单位: 经乡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2022年乡班子成员分工及站(所、办)分工调整如下:
关于调整班子成员分工及站(所、办)分工的通知
各党支部、各村(居)委会、乡属(办)单位:
经乡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2022年乡班子成员分工及站(所、办)分工调整如下:
一、班子成员分工
卢_华:主持乡党委全面工作;
陈丽萍:主持乡政府全面工作;
肖皓文:主持乡人大主席团全面工作、分管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治理;
王 建:分管党的建设、圩镇建设、巡视巡察整改;
张英杰:分管武装、退役军人事务、林业、森林防火、果业;
申昌平:分管政法、信访维稳、自然资源、地质灾害;
李向前:分管安全生产、发改、交通、审计、规划、项目、“五型政府”建设;
谢 敏:分管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中心工作督查,协助分管巡视巡察整改;
邹方弦:分管组织、人事、工会、老干(关工委)、共青团、村级财务,兼任党建办主任,协助分管党的建设;
韩力菲:分管宣传、意识形态、政协、统战、宗教、节能、机要保密、机关后勤;
李春林:分管工业企业(含家具企业)、生态环保、统计,协助分管人大、农村人居环境治理;
黄冠毅:分管体育、科技(协)、卫生健康、文广、旅游、邮政、供电、电信、移动、市场监督管理;
吴章清:分管农业、农机、农技、农经、水利、水保、畜牧、新农村建设,协助分管乡村振兴;
危 唯:分管教育、民政、残联、移民、光伏、金融、征地拆迁(含房屋安置点建设);
曾 丽:分管司法、劳保(含新农保)、就业、妇联;
扶诗斌:分管乡级财务、消防、“两违”整治及综合执法;
鄢佳慧:分管城乡居民医保、住房保障、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协助分管机关后勤。
二、站所办分工
鄢佳慧同志兼任医保所所长、农房办主任;
董晓峰同志任二级主任科员;
黄 锦同志任残联理事会常务副会长,四级主任科员;
王 萍同志任党政办主任、妇联专职副主席,四级主任科员;
张艳芳同志任统计站站长、团委副书记、工会专职副主席,四级主任科员;
郭惠顺同志任果茶站长、武装部副部长;
郑彬彬同志任乡村振兴办主任;
明邦权同志任财政所所长;
蔡裕平同志任林管站站长;
陈敬佐同志任卫健办主任;
谢代华同志任文广站站长、环卫监督所所长;
李美娟同志任劳保所所长;
朱海涛同志任安监站长、环保站长;
刘 新同志任纪检副书记;
刘宇松同志任水利站站长、宣传干事、综治专干;
肖彦柱同志任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站长、农机站站长;
黄春平同志任民政所所长、征拆办主任;
钟志强同志任项目办主任、交通站长;
袁林生同志任乡干部兼兴胜物业公司董事长;
蓝希群同志任信访室主任;
吴民华同志任综合执法大队常务副大队长;
沈春英同志为农经站站长、村级财务会计。
赖良忠同志为乡干部;
彭 森同志任组织干事;
谢 晨同志任组织干事;
方德明同志为乡干部、征收办工作人员;
刘照明同志为乡干部;
杜伟同志为乡干部;
谢科生同志为乡干部;
卢 霞同志任卫健办工作人员;
廖晓青同志为卫健办工作人员;
邓晓庆同志任文书、计生微机管理员;
廖佳庆同志任乡村振兴办工作人员;
彭 _同志任乡村振兴办工作人员、人大干事;
刘 靖同志任民政干事(含民政窗口工作人员)、征收办工作人员;
陈 珑同志任乡村振兴办工作人员、农保窗口工作人员;
潘燕华同志任财政所会计;
刘欣文同志任财政所专管员;
卢 倩同志任工会干事、水务员;
薛 媛同志任综治专干、司法员;
曹玉华同志为林管站工作人员,征收办工作人员;
吴光剑同志任林管站工作人员;
张浩然同志任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
谢梅华同志为党政办工作人员;
件:干部职工分组安排
中共赣州市南康区朱坊乡委员会
赣州市南康区朱坊乡人民政府
2022年2月 日
干部职工分组安排
乡村振兴组:
组 长:肖皓文
副组长:李向前、李春林、吴章清、曾 丽
驻村工作安排:
新志村(驻村领导:肖皓文,驻村干部:郭惠顺、郑彬彬)
土石村(驻村领导:李向前,驻村干部:黄 锦、钟志强)
荷树村(驻村领导:李春林,驻村干部:谢代华)
新兴村(驻村领导:吴章清,驻村干部:陈敬佐、王 萍)
桥头村(驻村领导:曾 丽,驻村干部:蔡裕平、肖彦柱)
圩镇组:
组 长:王建
副组长:谢敏、黄冠毅、扶诗斌、鄢佳慧
驻村工作安排:
积胜社区(驻村领导:王 建,驻村干部:赖良忠、卢倩)
朱坊村(驻村领导:王 建,驻村干部:谢科生、沈春英)
李姑村(驻村领导:谢 敏,驻村干部:彭 _)
荷田村(驻村领导:黄冠毅,驻村干部:李美娟、刘欣文)
红心村(驻村领导:扶诗斌,驻村干部:吴光剑、刘 新)
天心村(驻村领导:鄢佳慧,驻村干部:董晓峰、廖佳庆)
工业园组:
组 长:申昌平
副组长:张英杰、邹方弦、韩力菲、危唯
驻村工作安排:
花树村(驻村领导:申昌平,驻村干部:吴民华、刘宇松)蕉坑村(驻村领导:张英杰,驻村干部:朱海涛、廖晓青)
胜利村(驻村领导:邹方弦,驻村干部:卢霞、谢晨、方德明)
茶园村(驻村领导:韩力菲,驻村干部:曹玉华)
枫树村(驻村领导:危 唯,驻村干部:袁林生、黄春平)
后勤组:
组 长:韩力菲
副组长:鄢佳慧
组 员:张艳芳、明邦权、邓晓庆、薛媛、刘靖、陈珑、潘燕华、刘照明、彭森、杜伟、蓝希群、谢梅华、张浩然、赖剑勇
法律分析:南康区健委在赣州市南康区南山大道御景城附近,健委作用:(一)组织拟订国民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法律法规草案、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章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制定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五)组织制定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参与制定国家药典。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标准。(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法律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第五条 公共场所的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对所属经营单位(包括个体经营者,下同)的卫生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六条 经营单位应当负责所经营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建立卫生责任制度,对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七条 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法律分析:路网优化调整,本次路网调整基于已建向阳大道以及和谐大道路网对控规路网进行优化,调整后路网整体框架基本不变。水系调整,将迎宾东大道(105国道)东侧章惠渠线路进行改造,改造后章惠渠线路采用箱涵改造方式沿着向阳大道往东至和谐大道交叉口。绿地调整,本次规划调整将J1-41地块(局部)内章惠渠两侧公园绿地取消,调整为商业用地以及二类城镇住宅用地,调整后在J1-41地块(局部)的章惠渠箱涵顶部、J1-43地块向阳大道侧以及和谐大道侧共补充公园绿地5.51公顷,在J1-36-02地块补充公园绿地3.36公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可以在南康市政府信息网上进行查询,而且信息公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授权和委托的组织,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过程中,通过法定形式和程序,主动将政府信息向社会公众或依申请而向特定的个人或组织公开的制度。
一、公开主体
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进行公开注意事项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四)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七)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八)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九)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十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图板
(一)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三)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四)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三、乡(镇)人民政府注意事项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
(二)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三)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
(四)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五)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
(六)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
(七)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八)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1、实现公民知情权。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公民掌握政府信息是应该和必须的,这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政府的义务。而单个公民作为弱势的一方,无法主动的掌握政府信息,因此,政府信息公开在实现公民知情权的过程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2、有效应对危机事件,挽回政府形象。政府敢于公开危机信息,主动借助媒体,及时、真实地公开事实,让媒体在传播事实的基础上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不仅有利于危机事件的解决,而且有利于维护政府形象,有力提升政府的公信力。
3、消除谣言,稳定社会秩序。谣言止于公开。政府在面对一些如灾难或公共安全的一些传言时,应该把来龙去脉告诉公众,这是透明的政府从保护每一个民众的角度应该做的,也是有效消除传言的最好方式。
4、促进民主政治,实现公民的监督权利。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权力机关工作人员是社会公仆,民众只有真正有效地利用政府掌握的信息资源,才能对现行的制度和政府行为进行监督和提出意见、参与行政管理,从而促进政府民主制度和行为的改进,完善不足。
5、制约权力滥用和腐败。政府信息公开有利于破除权力运行的隐蔽性,为治理权力滥用和腐败提供预防机制。“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政府信息公开将使整个行政系统透明公开,政府政策的决策和执行将完全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并且使得权力运行从隐蔽变成透明,无疑切断了权钱交易的链条,包括其交易背后的利益共谋渠道。
一、政府信息公开如何实现?
1、整合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整合政务信息公开机构,成立由专人专职负责政务公开平台,统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微博微信运作维护、舆情观测与应对在内的各项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信息公开、政策解读、互动回应、舆情处置等分工合作机制。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基本要素、设置要求及信息公开方式。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构建基于互联网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稳步推进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同时,要强化激励和问责机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充实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各部门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要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要做到事前决策,事中执行和事后结果全流程信息公开。着力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加强突发事件、公共安全、重大疫情等信息发布。
3、改进政务信息公开方式。行政机关需要养成主动发声习惯,在做好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阵地同时,要养成用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等方式主动对外发声的习惯。实行政策制定与政策解读同步考虑,同步安排机制。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机制,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探索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参与政务公开机制。建立健全政务舆情主动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建立疑难、重大、复杂申请信息公开会商机制,遇到难以处理的申请,应邀请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专家参与论证,提升答复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要充分运用现代传播手段,使用更加通俗的语言,让政务信息公开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少用官话套话发布信息,拉近与人民群众的距离。
尽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义都是非常的积极的,但是信息公开太过于官方化,形式化这是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很多官方网站长久不更新,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也不像国家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那样方便。当然,在这其中也不乏很多行政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就是非常的灵活便捷的,有效推进行政信息公开还是任重道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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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于一安
内容审核:罗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