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自改失败就拆迁征收,征地拆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该如何选,征地拆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该如何选一般来说,行政复议的手段较为温和,如果双方还处在可以协商、谈判的平稳阶段,可首选行政复议的方式进行维权。另外,从经济角度考虑,行政复议不会
征地拆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该如何选
一般来说,行政复议的手段较为温和,如果双方还处在可以协商、谈判的平稳阶段,可首选行政复议的方式进行维权。另外,从经济角度考虑,行政复议不会产生大量的费用,操作也较为简便,审理期限较为确定,不失为一种首选的维权方式。但是,如果行政机关的态度较为强硬,不存在任何谈判、协商的余地,可果断采用诉讼的方式进行维权。
用行政复议的方式维权有以下优点:
1.启动方式简单。行政复议程序由当事人递交申请书而启动,不需要将过多的精力耗费在证据准备上,启动方式较为简单。
2.答复速度快。依据《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申请提交后,法定的答复期限是60天,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30天。
3.审查范围广。如前所述,行政复议不仅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还审查其合理性。
4.价格便宜。申请行政复议不用缴纳费用。
5.还可以进行救济。行政复议为最终裁决是极个别的情况,大多数情况下对行政复议不服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继续救济。
但是,通过行政复议进行维权的难度较大。行政复议的实质是让行政机关对某一事项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实践中,大多数行政机关不会轻易改变自己先前的决定。另外,申请复议的机关一般是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上级机关,而下级机关的行为一般都已经得到了上级机关的批准,维权难度相对更大。
行政诉讼的优缺点
行政诉讼本质是司法机关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因此,由法院审查行政机关的行为比行政复议更加客观,也显得更加公正。
但是,行政诉讼也具有以下缺点:
1.专业性更强,程序更复杂。行政诉讼不仅涉及案件事实的还原,还涉及法律的运用,更具有专业性,一般当事人难以自行操作。另外,诉讼可能会经过起诉、立案、庭审、上诉等程序,较为复杂。
2.价格更高。采用行政诉讼方式维权需要给法院缴纳相关费用,另外因其较强的专业性,需要委托律师代理,价格更高。
3.审理期限更长。法律规定行政诉讼的审理期限是60日,与行政复议相同,但是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后可以再延长。另外,实践中存在大量的超过审结期限的情况。
4.诉讼结果为最终裁决,无法再进行维权。行政诉讼判决或裁定一旦产生终局效力,便无法再进行维权,当事人只能选择接受。
当事人在选择维权程序时,既可以选择行政复议也可以选择行政诉讼,即便是行政复议失败了,仍然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后的十五日内提起行政诉讼。以上就是律师为您解答的全部问题,若有其他疑问,欢迎到律聊网进行在线法律咨询,也可以阅读相关法律知识进行了解。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行政诉讼是解决行政争议的一项重要诉讼程序,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国家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判的活动和制度。关于征收中的行政诉讼,是指征收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依照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在征收当事人和其他征收主体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纠纷案件的活动。
征收行政诉讼和征收行政复议作为两项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程序,二者必然是有所区别的。对于征收行政诉讼和征收行政复议的不同亦需加以重视并区别开来,以便于对症下药,合理合法地采取征收救济措施。以下五点便是两者的区别所在。
第一,征收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对征收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的司法行为,属于行政机关外部所设置的对征收管理相对人实施救济的制度,是对征收管理机关的具体征收管理行为的外部监督和制约;征收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属于行政机关内部所设置对征收管理相对人实施救济和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职权进行监督的制度。
第二,征收行政诉讼适用司法程序,实施两审终审制,具有严格、规范、全面并且收取诉讼费用的特点;征收行政复议适用行政程序,依据《行政复议法》是一级复议制,具有及时、快捷、简便、不收费的特点。
第三,征收行政诉讼目前只局限于具体征收管理行为的范围之内,对抽象性的文件不在受理之列;征收行政复议受理范围宽于征收行政诉讼,不仅受理对具体征收管理行为的异议,也包括一定为范围的抽象征收管理行为,如补偿标准的文件。
第四,征收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对征收管理行为是否适当只限于行政处罚这一块;而行政复议机关可对征收管理机关的全部行为是否适当进行审查。至于抽象行为的审查,如地方政府有关征收的决定、命令等规范性文件,人民法院只在审理时考虑是否适用,而不能改变或撤销,复议机关则有权变更或撤销;征收行政复议的审查权限大于征收行政诉讼的审查权限。其主要表现在针对不适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权上。
第五,征收行政复议的效力低于人民法院的裁判,对复议决定不服仍可进入行政诉讼,而进入诉讼的征收纠纷则不能再进入复议。
当事人在选择维权程序时,既可以选择行政复议也可以选择行政诉讼,即便是行政复议失败了,仍然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后的十五日内提起行政诉讼,实现维权目的。因此,行政复议在一定程度上对当事人而言都有必要性。一般认为,通过行政复议进行维权的难度较大。行政复议的实质是让行政机关对某一事项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实践中,大多数行政机关不会轻易改变自己先前的决定。另外,申请复议的机关一般是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上级机关,而下级机关的行为一般都已经得到了上级机关的批准,维权难度相对更大。
“行政复议”是指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通常应当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此,行政复议的提起时效相对而言较短,因此,如果想提起行政复议,一定要趁早。
“行政诉讼”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国家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因此,行政诉讼中,一方主体是公民或者法人,而另一方主体是国家机关。
一、行政复议应当向哪些部门提出呢?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因此,行政复议其实是上级对下级机关的监督管理行为。
法律分析:(一)申请。
如果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提出申请,需提供申请书、身份证明、产权证或公房租赁凭证等资料。其中,申请书要写明申请人基本情况、具体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裁决申请资料齐全的,裁决机关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 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如果材料不齐,则申请人需在7 日内补齐。
(二)审理。
在裁决过程中,裁决机关首先会听取各方陈述,认定补偿安置的事实是否清楚,并征询拆迁双方是否愿意进行调解。期间,如果拆迁双方就补偿安置达成一致的,应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交给裁决机关,拆迁裁决程序终止。若申请人经两次通知没有参加裁决审理的,视作撤回裁决申请。若被申请人经两次通知不出席裁决审理的,裁决机关可缺席裁决。
(三)文书送达。
送达裁决文书如申请书副本、裁决书等,必须有送达回证。送达方式可以是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或公告送达。采用公告送达的,可将裁决文书张贴于被拆除房屋的拆迁基地内,公告天数不得少于5 天。
(四)执行。
拆迁裁决书送达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应当按照裁决方案认真执行。不执行的,裁决机关可依法申请有关部门强制执行。
行政复议一般不停止执行,除非三种情况,1.当事人申请,复议机关觉得有必要停止可停止2.原来的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3.复议机关处理后发现需要停止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第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法律分析:如果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提出申请,需提供申请书、身份证明、产权证或公房租赁凭证等资料。其中,申请书要写明申请人基本情况、具体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裁决申请资料齐全的,裁决机关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如果材料不齐,则申请人需在7日内补齐。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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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企业自改失败就拆迁征收,企业自主改制引发的劳动争议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尹春思
内容审核:李站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