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 环保拆迁 集体土地 企业 国有土地 强拆维权 工程占地 农田征收
电       话: 400-1598098 咨询热线: 13811117637

宅基地房第164讲:宅基地申请人和使用人不一致,征收补偿款归谁,征收中的宅基地使用权问题: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 发布时间:

    2024-08-04 09:26:27
  • 作者:

    圣运律师
  • 字体大小

    []

宅基地房第164讲:宅基地申请人和使用人不一致,征收补偿款归谁,广州张静律师解答:看征收补偿款的项目类型,是否宅基地和上盖房屋是分开补偿的,如是,则地的补偿归宅基地申请人,房屋的补偿归建房人。如补偿仅是针对房屋的,则宅基地申请人就没有补偿。

宅基地房第164讲:宅基地申请人和使用人不一致,征收补偿款归谁,征收中的宅基地使用权问题: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一、宅基地房第164讲:宅基地申请人和使用人不一致,征收补偿款归谁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看征收补偿款的项目类型,是否宅基地和上盖房屋是分开补偿的,如是,则地的补偿归宅基地申请人,房屋的补偿归建房人。如补偿仅是针对房屋的,则宅基地申请人就没有补偿。如下面这个案件,宅基地是哥哥的名义申请的,但申请下来后,由弟弟实际使用建了房屋,全家写了使用声明。后房屋拆迁,弟弟获得补偿款,嫂子不服,起诉要求分割补偿款,理由是宅基地是哥哥申请的。法院审理后认为,征收款的补偿对象是房屋,并不是宅基地,故嫂子无权主张分割,判决驳回嫂子的诉讼请求。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张嫂主张涉案宅基地是由刘哥申请的,刘哥申请时,其与刘哥系夫妻关系,因此认为涉案宅基地系其与刘哥的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刘哥的部分,其亦是继承人之一,因此认为其有权对涉案房屋的征地拆迁补偿款进行分配。 对此,本院认为,首先,刘某2与政府部门签订的房屋征拆补偿安置合同系针对地上房屋所做的补偿,并非针对土地所做的补偿。 其次,虽然涉案宅基地系由刘哥申请的,但是地上建筑物并不当然归属于刘哥。 张嫂认为其有权参与涉案房屋征拆补偿分配,应提交证据证明其系涉案房屋的权属人,但是张嫂并没有举证证明涉案房屋系由其或者刘哥建设。 如果涉案房屋由刘哥建设,张嫂作为刘哥的配偶不可能不知道该房屋的建设情况。 相反,根据张嫂提交的声明书所载,涉案房屋系由刘弟建设。 第三,声明书中虽然载明“现刘弟、刘哥共同继承人作为声明人为明确该用地房屋的产权作出如下声明:上述房屋下的土地合法使用人及地上房屋的实际建设使用人为声明人,声明人享有该地上房屋所产生的所有权益……”,但是诚如刘某4、刘某5、刘某3、刘某2、刘某1所称正是因为宅基地申请人与投资建设人不一致,为了征地拆迁的顺利进行,避免争议而做出的该项声明,系刘哥的继承人对涉案房屋的拆迁权益所做的处分行为,该声明并没有载明涉案房屋由刘哥出资建设,为刘哥的遗产。 综上,张嫂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是涉案房屋的共有人,其要求刘某4、刘某5、刘某3、刘某2、刘某1向其支付房屋拆迁补偿款的依据不足,一审法院不予支持。另外,根据查明的事实,涉案房屋所涉的《房屋征拆补偿安置合同》约定的拆迁补偿是针对涉案房屋及附着物,本案并无证据证实在涉案地块未建涉案房屋的情况下,刘某4、刘某5、刘某3、刘某2、刘某1或张嫂仍将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 综上,驳回张嫂的诉讼请求。

二、宅基地被征收后,是否应有新分配的宅基地

一、宅基地被征收后,是否应有新分配的宅基地

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被政府征收后,村民可以再申请一处宅基地,用于兴建房屋。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三、征收中的宅基地使用权问题

农村村民取得宅基地使用权需要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续。《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3款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44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一、农村宅基地建房能建几层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面积标准,以户为基准,天津市每户宅基地160平米,河北省每户200平米。农村的宅基地可以建三层,一般会控制在二层。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村村民每人可以建多少平方的房子或宅基地的占地面标,须遵守各省、市、自治区的规定,各省、市、自治区都会有本各省、市、自治区的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或条例。

二、农村建房审批程序

农村建房审批程序如下:

1、向村委会提出申请;

2、村委会受收到申请后,同意的情形下,签署意见并盖章;

3、国土规划所派员现场勘察;

4、提交申请材料;

5、放线定界后,发放土地证。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三、法律允许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出租给别人做生意吗

可以的。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名单,地名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作为商标注册: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河北农村宅基地确权政策有哪些,农村宅基地怎么确权: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能否分割,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否可分开补偿: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宅基地拆迁在家庭成员间如何分配,宅基地拆迁家庭成员如何分配是合法的?: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与邻居因宅基地开庭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得到结果,宅基地与邻居纠纷庭审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得到结果?: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宅基地侵权纠纷答辩状如何写,关于宅基地纠纷起诉书怎么写: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重庆出名的宅基地补偿款纠纷律师价格,重庆宅基地拆迁官司律师费收多少: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重庆专业宅基地动迁律师多少钱,重庆宅基地拆迁官司律师费收多少: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宅基地使用权被告起诉书,宅基地使用权纠纷中的起诉: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关于宅基地问题,村里解决不了该找谁,宅基地问题找谁解决?: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农民在城镇买房后农村的宅基地能否收回,在城市买房子农村的宅基地会收回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离婚后宅基地归谁,离婚后的宅基地由谁管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宅基地拆迁与户口有关系吗,宅基地拆迁跟户口有关系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外嫁女户口迁出,能分到土地吗,外嫁女户口未迁出,可以申请宅基地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宅基地卖了补偿款归谁,宅基地卖了补偿款归谁?: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宅基地补偿款包括哪些,农村宅基地赔偿项目有哪些: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宅基地纠纷互不相让又没证据,宅基地有纠纷确不了权怎么办: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关于宅基地问题,村里解决不了该找谁,宅基地问题找谁解决?: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法院不受理宅基地使用权纠纷的法律依据,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法院为什么不能直接判决: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村委会责令收回宅基地,起诉法院不受理,村民还可以这么做,宅基地村里有权收回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内容审核:陈博扬律师

来源:中国法院网-宅基地房第164讲:宅基地申请人和使用人不一致,征收补偿款归谁,

热门阅读
相关推荐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拆迁律师  征地律师  征地拆迁补偿  版权所有 ©2015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10444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