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设立外资企业的机关,【外资企业】批准设立外资企业的机关 1 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由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审查批准后,发给批准证书; 2 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属于下列情形的,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
【外资企业】批准设立外资企业的机关 1.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由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审查批准后,发给批准证书; 2.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属于下列情形的,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发给批准证书:投资总额在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审批权限以内的;不需要国家调拨原材料,不影响能源、交通运输、外贸出口配额等 全国综合平衡的。
法律分析:外资企业的经营期限由外国投资者申报,由审批机关批准。期满需要延长的,应在期满180天以前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审批机关应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0天内决定批准的或不批准。经批准延长经营期限的,应自收到批准延长期限文件之日起30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法律的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三十一条 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及其活动准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法律的规定。
法律分析:设立外资企业的条件是:1、投资者人数在2至50人,且应至少有一名必备投资者;2、非法人制创投企业投资者认缴出资总额的最低限额为1000万美元;3、有明确的组织形式;4、有明确合法的投资方向;5、创投企业应有三名以上具备创业投资从业经验的专业人员。
法律依据:《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 第六条 设立创投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 投资者人数在2人以上50以下;且应至少拥有一个第七条所述的必备投资者;
(二) 外国投资者以可自由兑换的货币出资,中国投资者以人民币出资;
(三) 有明确的组织形式;
(四) 有明确合法的投资方向;
(五) 除了将本企业经营活动授予一家创业投资管理公司进行管理的情形外,创投企业应有三名以上具备创业投资从业经验的专业人员;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批准设立外资企业的机关是
●批准设立外资企业的机关是什么
●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经批准后
●批准设立外资企业的机关是什么
●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经批准后,外国投资者应当在接到
●外资企业的审批机关是
●外资企业的设立必须经过申请审批和登记三个阶段
●批准设立外资企业的机关是什么
●外资企业设立需要什么部门批准
●设立外资企业的限制条件
●外资企业厂房土地可以交易?房屋土地使用权期限多长?外资办厂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外资企业拆迁的税务,外资企业拆迁政府补偿的所得税处理是什么?: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外资企业厂房土地可以交易?房屋土地使用权期限多长?外资办厂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外资企业拆迁政府补偿的所得税处理是什么?,外资企业拆迁的税务: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内容审核:张小华律师
来源:中国法院网-批准设立外资企业的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