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报工伤时可能出现的争议及解决办法,在申报工伤时可能出现的争议及解决办法:1、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单位拒不承认存在劳动关系的,受害职工可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提起劳动仲裁,予以确认劳动关系。2、是否属于工伤。用人单位或受伤害职工认为工伤,劳动保
在申报工伤时可能出现的争议及解决办法:1、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单位拒不承认存在劳动关系的,受害职工可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提起劳动仲裁,予以确认劳动关系。2、是否属于工伤。用人单位或受伤害职工认为工伤,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作出工伤认定的,用人单位或受伤职工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该内容由 陈亚楠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一、申请工伤认定对单位的影响有哪些
如果确认工伤后,部分医药费就有工伤保险付了。但是一旦定级,企业要承担不少的费用。一旦定级后,如果该员工辞职,则单位要承担相应的伤残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查看工伤条例。这两部分的费用是比较高的。申请工伤认定,对企业来说利在于能减轻企业的负担,一切医疗费用和待遇均由社保部门解决。如果连续不断地出现认定工伤,只能说明企业在管理上特别是在安全生产管理上,存在着严重的问题和漏洞,它严重影响着企业的声誉。这就是弊。
工伤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是什么?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从事生产劳动的过程中或在与工作有密切联系的经济活动中,遭受事故伤害、患职业病以及在从事劳动过程中发生死亡,劳动者或其供养亲属能够从国家和社会得到物质补偿和医疗救助的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又可称之为职业伤害保险。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可向用人单位主张下列损害赔偿项目:
1、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2、医疗费:按实际支出的费用计算。
3、停工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4、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用人单位继续支付。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5、伤残补助金及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综上所述,建议申请工伤认定对单位的影响几乎是没有的,除非在后续的解决过程中企业不愿承担责任,对于具体的赔偿没有按规定赔付此类的行为,再加上工伤认定的次数过多可能会破坏单位在职工和公众心中的形象,造成不好的影响,这样的企业很少会有员工愿意继续工作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在申报工伤时可能出现的争议及解决办法:
1、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单位拒不承认存在劳动关系的,受害职工可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提起劳动仲裁,予以确认劳动关系。
2、是否属于工伤。
用人单位或受伤害职工认为工伤,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作出工伤认定的,用人单位或受伤职工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3、有关证明文书如何取得。
受伤害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要求相关部门出具证明,有关部门不予办理的手伤害职工或近亲属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一、工伤认定表格一表
工伤认定申请表范本
申请人:
受伤害职工:
是否参加工伤保险:
社会保险登记证编号:
申请人与受伤害职工关系:
申请人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法律文书送达地址:
填表日期:年月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制
职工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职业、工种或工作岗位:
参加工作:
时 间:
申请工伤或视同工伤:
事故时间:
诊断时间:
伤害部位或疾病名称:
接触职业病危害时间:
接触职业病危害岗位:
职业病名称:
受伤害经过简述(可附页):
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发生事故伤害之日或被诊断为、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如遇特殊情况,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如未在上述规定时限内提交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受伤害职工或亲属意见:
本人认为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条第()项之规定,应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本人自愿选择(托单位代签到市劳动保障局领取邮寄送达委托邮寄给单位代收送达)作为本次工伤认定过程中的各项法律文书的送达方式。(注:请在您选择的打√并摁手印。)
签字:
年 月 日
用人单位意见: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印章
年 月 日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资料情况和受理意见:
印章
年 月 日
二、职工个人的工伤认定注意事项有哪些
职工个人的工伤认定注意事项:
(一)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或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二)申请工伤认定时效。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认定工伤的情形和依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劳动关系的建立,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在申报工伤时可能出现的争议及解决办法有哪些
●在申报工伤时可能出现的争议及解决办法有
●发生工伤的申报流程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申报工伤时可能出现的争议及解决办法是
●发生工伤申报流程是怎样的
●工伤申报原则
●申报工伤对员工有什么好处
●在申报工伤时可能出现的争议及解决办法有
●申报工伤对单位有什么影响
●发生工伤的申报流程是怎么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办公室有病后死亡算不算工伤,在办公室有病后死亡算不算工伤?: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工伤一般多长时间可以鉴定,工伤什么时间鉴定: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工伤认定笔录程序主要是什么,工伤认定笔录会还要做什么: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在工地上班摔骨折了算工伤吗怎么赔偿,工地上下班途中摔倒骨折算工伤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江西省城镇职工工伤认定管辖地规定是什么,江西省城镇职工工伤认定管辖地规定是什么?: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社保工伤未申报解决方法,社保工伤未申报,该怎么办?: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2023年工伤死亡人道主义赔偿规定,工伤死亡人道主义赔偿标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没有自己的劳动报酬证据可以认定工伤吗,工伤工资没有证据证明怎样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工伤赔偿公司没钱赔偿怎么办,工伤公司没有钱赔偿怎么办: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湖北省工亡赔偿标准2022,武汉工伤赔偿2022标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食指工伤断了能赔偿几万,食指断一节工伤大概赔多少钱: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工伤赔偿律师费怎么收,工伤赔偿请律师多少钱: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工伤主动辞职的方法,如果怎么主动辞职工伤: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享受工伤待遇还可要求民事赔偿吗,民事赔偿后能否进行工伤赔偿: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员工如何在发生工伤时寻求帮助?,如何在工伤发生后寻求帮助?: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眼睛工伤十级鉴定标准,眼睛工伤等级鉴定标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十级工伤赔偿标准最新,十级工伤赔偿多少: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工伤赔偿和搬厂赔偿可不可以两者兼得,工厂搬迁赔偿与工伤赔偿,能不能同时获得赔偿: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工人洗澡受伤算工伤吗,工人洗澡受伤算工伤么?: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工地工伤责任划分标准?工地工伤责任赔偿,工地工伤责任划分标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内容审核:李轩教授
来源:临律-在申报工伤时可能出现的争议及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