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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常见的笔录陷阱 法律咨询 北京律师 2023 每天学点法律知识 法律科普,辨认笔录排除规则 -法律知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 发布时间:

    2024-07-26 09:08:28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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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盘点常见的笔录陷阱 法律咨询 北京律师 2023 每天学点法律知识 法律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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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做笔录的时候,切记这两点#刑事律师 #法律咨询 #徐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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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辨认笔录排除规则

法律分析:

1、辨认不是在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的、辨认前使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的、辨认活动没有个别进行的、辨认对象没有混杂在具有类似特征的其他对象中,或者供辨认的对象数量不符合规定的、辨认中给辨认人明显暗示或者明显有指认嫌疑的、违反有关规定、不能确定辨认笔录真实性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四十九条 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可以让被害人、证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

第二百五十条 辨认应当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由辨认人个别进行。

第二百五十一条 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特征相类似的其他对象中,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七人;对犯罪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人的照片;辨认物品时,混杂的同类物品不得少于五件。对场所、尸体等特定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或者辨认人能够准确描述物品独有特征的,陪衬物不受数量的限制。

第二百五十二条 对犯罪嫌疑人的辨认,辨认人不愿意公开进行时,可以在不暴露辨认人的情况下进行,并应当为其保守秘密。

第二百五十三条 对辨认经过和结果,应当制作辨认笔录,由侦查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签名。必要时,应当对辨认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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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年11月23日09:00 办案事由:确认笔录

内容审核:李娜娜律师

来源:中国法院网-盘点常见的笔录陷阱 法律咨询 北京律师 2023 每天学点法律知识 法律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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