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郑女士和律师在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办案公告时间:2020年11月23日09:00地点: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第七审判
时间:2020年11月23日09:00
地点: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
委托人:郑女士
被告:岔河镇人民政府
办案事由:确认笔录
办案律师:刘超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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